经典案例:黑龙江一起姐妹“互换丈夫”引发的伦理惨剧

  从传统和世俗的观念来看,姐妹“互换丈夫”是乱伦,要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所以当何秋听到姐姐这一荒唐要求时,十分震惊,怎么说都不肯同意。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何秋与姐姐何婷是一对双胞胎姐妹花,不过虽然外貌相似,两人的性格却大为不同。姐姐何婷热情似火,十分外向,穿着打扮总是十分艳丽。

  (涉及隐私,当事人不使用真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妹妹何秋温婉含蓄,十分内向,穿着打扮比较素雅、文艺。不同的性格,让她们选择了不同的婚姻,也就过上了不同的生活。何秋的丈夫是她大学的学长钟毅,两人是真心相爱,钟毅平时对何秋也是十分体贴。唯一的不足就是因为同样内向的性格,他们的生活缺乏激情,结婚两年依然保持着柏拉图式的婚姻关系。

  总的来说,这样的生活虽然无聊,却因为两人真心相待还算是幸福。何婷的婚姻则与妹妹完全相反,她的丈夫陈晓东是一家公司的副总,经济条件优越。然而十分风流多情,虽然对着家里人没表现出来,但实际上结婚没几年就开始腻了。对婚外的新鲜刺激流连忘返,时常夜不归宿,何婷厌倦了这种婚姻生活。

  想过离婚,只是不甘心离婚后留下个不好的名声,也不舍得副总夫人、豪门阔太的生活。望着同样不算圆满的妹妹,她心里生出了一个十分荒唐的念头,不如姐妹俩互换丈夫一段时间?明面上何婷跟妹妹说的理由是,彼此婚姻都不美满,离婚再找也未必比现在这个好。不如姐妹俩互换丈夫一个月,过一段刺激的生活,等到了时间换回来就是。

  实际上是因为她对那个书呆子妹夫很感兴趣,羡慕他对妹妹的体贴,也企图利用互换来挽留丈夫。单纯的何秋并不知道姐姐心里的这些小九九,一开始碍于传统观念怎么说都不同意,然而禁不住姐姐的再三劝说。素来保守的何秋也忍不住想试试这种不同的生活,答应了下来,陈晓东对此没有什么意见。

  钟毅不同意,他爱的是何秋又不是何婷,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换一下?可此时的何秋已经被姐姐蛊惑得昏了头,不断游说钟毅,最终让钟毅同意了这一荒唐要求。2014年6月姐妹俩正式开始换夫,何婷搬去了妹妹家,何秋搬去了姐姐家。四个人都过上了从未经历过的生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这种换夫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哪怕她们是亲姐妹,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未生效。不管他们的私生活再怎么混乱,只要不是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YL活动,那怎么着都是她们的自由。问题是她们均已结婚,在法律上形成了夫妻关系,此时再与第三者以夫妻关系同居。

  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人知晓内情,应前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于举报应当接受并进行侦查处理。没有人发现她们的荒唐行为,也没有人举报,四人就这么安然无恙的度过了一个月互换生活。

  一个月后,何秋感觉该换回来了,她还是更喜欢钟毅的体贴。然而万没想到的是何婷不同意,原来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她已经爱上了钟毅。要是有这样一个温柔的丈夫,似乎钱多不多,也没那么重要。并且,她已经怀孕了,想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至于钟毅,无法得知他究竟是在相处中也爱上了何婷的热情,还是单纯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

  对曾经深爱的妻子也能狠得下心,与何婷统一战线,要求何秋回来办理离婚手续。被姐姐算计,被丈夫背叛,何秋的心情可想而知。她冲回家里想要讨一个说法,却只看见了何婷与钟毅恩爱的画面,望着在阳台晒太阳的何婷。以及身旁细心陪同的钟毅,何秋顿时崩溃了,这本该是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想到以往的甜蜜,愤怒的她失去了理智,一把推开钟毅。抱着何婷摔下了阳台,他们所在的是三楼,近十余米高。何秋因为姐姐挡了一下,又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而原本就怀着孩子的何婷垫在下边,伤势太重,没等救护车赶到便断了气。至亲姐妹因为一场荒唐的换夫闹成这样,难以想象她们父母知晓后的心寒,任何父母都接受不了亲生子女反目。

  而何秋虽然保住了性命,却也难逃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她明明知道自己的推搡行为会发生何婷死亡的危害结果,依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此案系婚恋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犯罪有所区别,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如果是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4年11月15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决定判处何秋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