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风流尼姑与和尚野外偷欢,事后发现怀孕,最终引发人生纠纷

  原标题:风流尼姑与和尚野外偷欢,事后发现怀孕,最终引发人生纠纷

  佛讲究持戒,基本戒,就是五戒十善。

  所谓五戒是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不妄语、不饮酒。

  随着影视剧的发展,“酒肉穿过,佛祖心中留”也是家喻户晓;心中若有佛,似乎也是守住最后的底线,然而一旦破戒,欲望必然滋生,2014年一58岁的和尚与女尼姑偷情,因怀孕引发伦理纠纷。

  2014年,某寺庙前,一位穿尼姑服的中年女子站在楼上与一名和尚争吵,两人吵得非常激烈,而且谈的都是一些私事,周边的人抱着看热闹的想法纷纷围聚过来,楼下围观的群众也是越来越多。

  群众听着两人争吵也是议论纷纷,忽然听见女尼姑说:我怀了你的孩子,已经三个月了,你打算怎么负责?

  和尚突然说:孩子究竟是谁的还不知道呢?

  女子实在没想到他竟然会说出这种话来,一气之下从楼下跳了下来;女子的举动也是吓了围观的群众一大跳,等他们回过神来,只见女子摔倒在地,痛苦的哀嚎着。

  围观的群众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女尼姑被送往了医院救治。女子虽走,但在佛门之地发生了“偷情韵事”一时间引人热议。

  围观的群众都是当地人,他们都认识两人,和尚俗名刘某,时年58岁,他已经出家14年。

  女尼姑俗名郭某,时年39岁,落发修行也有数年。

  根据群众所有,刘大师修行的佛庙和郭女士修习的尼姑庵相隔不是很远,双方来往相对密切,刘大师也因此认识了郭女士。

  虽然出家14年,但刘大师显然没有斩断红尘,住在佛庙附近的邻居称他为:“花和尚”,他们经常看到刘大师喝酒、吃肉,他们倒也习惯了,只是一些外来游客觉得很奇怪,有好几次游客都劝他不要喝酒。

  刘大师却用佛语加以反驳,这让游客都傻眼了,都觉得他太过于荒谬,明明是出家人,却不戒酒、不戒肉,每一次有新游客,几乎都会有人找刘大师交谈,他们都想知道刘大师到底是一个怎么的出家人。

  久而久之,邻居们也都习惯了,但是刘大师似乎不愿意在跟游客解释了,刘大师在饭店旁养了十多条狗,至于是用来看家护院,还是食用,邻居也不太清楚,但这些狗经常会跑出来撕咬游客。

  这些狗四处咬人,给他们也造成了很多困扰,他们也曾找过刘大师谈过这个问题,饭店老板还打算把它们买下来,但刘大师却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切勿杀生。

  这14年来,他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却没想到刘大师又闹出了一桩荒唐纠纷。

  刘大师是否跟郭女士有不正当关系,当地的居民并不清楚,但他们看到刘大师经常会去尼姑庵附近转悠。

  女尼姑“怀孕”坠楼也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记者单独对刘大师进行了采访。

  刘大师却表示郭女士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有时候会拿着酒瓶碎片割腕。

  记者又问:她说有怀你的小孩。

  刘大师称:我现在都不知道,她就嘴巴这样讲啊,那我们今天光天化日之下。

  记者又问:那你之前跟他有没有感情纠葛。

  刘大师想了想说:没有,没有,但我经常去看她。

  刘大师与郭女士是否有私情,他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而郭女士因跳楼造成左脚开放性骨折,至于她是否怀孕,也无人知晓。

  然而刘大师也表示会经常去看郭女士,两人的关系也是画上了一个问号,留着人们无限遐想。

  若是郭女士怀孕,刘大师是否要负责呢?

  以案说法

  刘大师和郭女士并没有结婚,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是非婚生,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它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又有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如果郭女士选择生下这个孩子,那么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她)就是合法的公民,受法律保护,作为未成年人,郭女士和刘大师有照顾、抚养孩子的责任,其中一方若是不愿意抚养,应当支付抚养费。

  如果选择遗弃,那么可能构成遗弃罪,这就属于刑事上的犯罪了。

  根据《刑法》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次事件中,也不排除郭女士精神状况不佳,她找到刘大师的时候也有可能处在病发状态,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郭女士是精神状态问题,那她属于限制性刑事责任人,虽然闹出这么大的乱子,但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刘大师和郭女士之间的纠纷,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相关跟佛门有关的相关报道抓住了人们眼球,这也引发了一阵又一阵的热议。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这首《菩提偈》广为流传,这几句话也如同指路灯,引领着陷入迷茫的人,如果每个人的心思都能清澈干净,红尘中哪里会有什么尘埃呢!

  《案例:风流尼姑与和尚野外偷欢,事后发现怀孕,最终引发伦理纠纷》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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