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共伦理学概述

  第一章公共伦理学概述

  21世纪的中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期,具体表现在:经济体制上已由计划经济模式实现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过渡;社会结构上出现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变,从封闭半封闭型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转变,从同质单一型社会向异质多样型社会转变,从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变。这样,在对良好秩序社会的孜孜追求中,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为基础的公共伦理问题日益凸现,并成为人们关注的学科热点。本章将分别就公共伦理学的基本内涵、历史发展、研究内容、学科特征以及当代建设公共伦理的紧迫性问题一一作出简要论述。

  一公共伦理学的相关概念

  公共伦理问题的提出与下面的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和分工的日益专业化,人类社会生活的进展清楚呈现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特征;二是公共领域的出现和扩张自身孕育了与现代公共事务管理有关的学科如现代公共管理学和现代公共行政学的理论成熟,并由此催生了人们对公共事务管理有关的伦理精神和道德观念的需求。所以,我们谈到公共伦理时,就不得不涉及到“公共领域的出现”、“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公共利益的价值”这三大相关因子。

  (一)何谓伦理?

  古希腊,伦是custom,既指风俗习惯,又品质气质。所谓风气,风尚指人们共同的行为方式、价值体系则共性,象风一样过;在同一性下,每个人遵循风尚在个体身上体现为个体的气质、品质。希腊“伦理”概念的最初意义是“灵长类生物生长的持久生存地”。根据德国学者劳尔斯·黑尔德的诠释,“持久生存地”之所以需要伦理,根源于人的世界中的一对矛盾:个体自由的意识和行为的交往性质——个体在意识中追求自由,但行动却具有相互性。这一矛盾导致行为期待的不确定性,进而产生对行为可靠性的期待。这种期待推进人的行为习惯的发展:那些产生可靠预期的恒久自明、被强化的习惯,被称为“德性”而得到鼓励。由此便生成交往行动的可靠空间:那些可以导致可靠性预期的行为被称为“伦理”,这种可靠空间即“伦理场”。

  西方:最大的平地才54万平方公里,航海为生,血缘松散,需要设计一套制度,大家不是家庭成员,而是社会公民。西方社会是一麻袋土豆,用带子扎起来,这根带子就是法律。法治有加以管理的意义。美国罗尔斯提出将正义作为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从理论上讲,公平或正义虽然是社会的基础道德,它能促进社会的理想道德。但由于它赖以维持的手段是强制性的法律。

  中国,其一,东汉郑玄说“伦,犹类也”。意为人是动物的一部分。人尽管与动物同属“类”,但人又在“理”根本区别于动物。伦理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人生准则和行为规范;其二,“伦者,辈也”—车舆列分为辈,即排列不同的车,象征不同的身份等级。将此意引申到人的生活中,辈即人的所谓“辈分”、“伦份”。所谓辈分,指各守本份,安份守纪。也有人将“伦”形象地比喻成石子投下水后形成的一圈一圈向外扩散的波纹。在中国,“伦”并不是指一般的人际关系,而是以血缘、宗法、等级为内容的人际关系的网络,是以血缘关系为起点和核心外推扩散而形成的人际关系。

  理:从“玉”,指治玉。玉是好的石头,含玉的石头称璞,要分离加工玉必须遵循它的纹理,即规律。这里涵有两层含义:其一,治的对象必是玉石,它内在地含有变为玉的可能性;其二,使璞变成玉必须经过“治”的工夫。二者的统一,就是“治玉必以其理为条理法则。

  伦与理为什么会在一起?假设了每个人首先是一块玉,是可以雕琢的,即人性是善的。因为中国人是讲“理”的——强调对人性的尊重,再找怎么成为人的规律,“如何将玉雕琢成器”,包含了主张通过修身养性获得善之德性的内涵与特点。

  伦理以人性,确切地说是以善之人性为前提。既然理为“治玉”,它必然内在地以人性为逻辑前提。“治玉”必须按照玉的不同特质使之成器,推之就必须有一个前提,承认人性是可以雕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