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体组织库的医学伦理问题探讨

    近日,再生医学网编辑读到一篇好文,特摘录分享给大家。原作者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器官库、宁夏人体组织器官、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学院的张庆、赵芳、马佳祥、潘小亮、赵丹、谢岩老师。  伦理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礼记·乐纪》, 其中记载“乐者, 通伦理者也,此处“伦理”泛指事物类别条理;《荀子·臣道》中也有涉及,书中讲到“伦类以为理”,指人伦之理。“伦理”一词已与“道德”一词通用,主要讨论道德起源、道德原理原则、道德规范、道德功能、道德方法以及道德与其他文化形态的关系等问题。Paul等定义伦理为一系列的概念和原则, 用来指导人们决定哪些行为对有意识的生物有利,哪些行为对有意识的生物有害。  而生物伦理学家Churchill定义伦理为人类具备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使得人类可以批判地思考道德价值观, 并根据这些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动。2000多年前,希波克拉底提出《希波克拉底誓言》,这是最早的有关医学伦理的文献,指出医生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建树为患者提供最有利的判断和治疗措施, 并保密患者信息。  无偿捐献组织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人体组织移植物,而人体组织库的职责是实现供体和受体之间健康和生命愿望的传递。除了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范以外,人体组织库的运营尤其涉及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如个体尊严、身体完整性、自主权和隐私权等。  人体器官 (细胞、组织、器官) 移植是现代医学的巅峰领域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受益于这项技术,如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治疗器官衰竭,同种异体皮肤移植治疗大面积烧伤等。其中自体移植涉及伦理问题较少,而同种异体移植涉及的伦理问题相对复杂,例如,潜在供体的发现及评估、脑死亡的判定,组织器官分配,捐献的补偿等。  人体组织库是一个收集获取供体捐献的组织,为临床提供同种异体移植物,辅助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的机构。自1982年以来,澳大利亚、南非、美国、英国、日本等都相继发布了人体组织法案和人体组织库标准,对人体组织的获取、储存和使用有明确的规定。1949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组织库,1984年美国组织库协会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组织库标准American Association of Tissue Banks:Standards for Tissue Banking,该标准不仅被美国国内认可,也被世界其他国家认可,被公认为组织库领域的权威指南。AATB的标准已成为美国各州法规以及若干国际指令和标准的典范。美国组织库的成功运营,与其健全的法规和制度保障密不可分。。  除了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范以外,人体组织库的运营尤其涉及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如个体尊严、身体完整性、自主权和隐私权等。必须指出的是,与人体组织的获取有关的所有活动都应维护捐献的利他性这一原则,并应在该国国家医疗保健机构的授权下进行。这项授权必须符合基本的道德原则和健康安全标准,而这些本身是道德所要求的。人体组织库有责任监督质量标准的实施,并在其运营中遵守道德原则;同时,必须拒绝违背未考虑伦理原则和安全规则的方式获得的所有组织。  我国生命伦理学专家邱仁宗先生认为,即便是尸体,因为有过生命,因此有尊严,而这也正是国家在制定人体组织相关法规和伦理指导原则,人体组织库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点。  在人体组织相关法规和伦理指导原则的保障下,人体组织库将有保障地、有生命力地运营下去,也就意味着成千上万患者生命的挽救,成千上万患者生活质量的提高,将通过捐献的同种异体组织而实现;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体组织来源匮乏的问题也可以通过生物技术的方式体外再造人体组织而解决。  因此,人体组织库所提供的同种异体组织用于科学研究和教育,也将推动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最终推进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  (备注: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