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请查收武功未检2021年度工作总结

  

      2021年,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办案组在上级院、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立足点,严惩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理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用捕诉监防一体的工作模式,坚持将“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始终,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Part1 坚持以案件办理为工作核心 

  (一)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受理审查逮捕22件36人,批准逮捕21人。 

  2.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2件34人,起诉20人。3案7人附条件不起诉 

  (二)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监督 

  1.立案监督4案4人 

  2.纠正漏诉2人 

  3.向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提出纠正9件次。 

  (三)特殊制度落实情况 

  提供法律援助12人次;开展亲情会见7次;开展心理疏导7次;开展亲职教育9次;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2次。 

  Part2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一)法治进校园 

  2021年以来武功县检察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覆盖中小学师生10700人次,发放防止性侵害手册、未成年法治宣传册等8000余册,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检察开放日 

  2021年5月27日,武功县检察院邀请县第二实验小学40余名师生代表来该院参观,5月28日上午,未检办案组前往大庄镇枣林小学开展法治报告,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了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Part3.坚持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21年,该院对三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依法对七名未成年人做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监督考察期间,每月要求涉罪未成年人做思想汇报,定期前往涉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社区进行实地考察。 

  

  Part4.强化联合执法,维护校园安全 

  (一)2021年5月,该院积极贯彻落实“扫黄打非”护苗专项行动,联合武功县文体局执法大队对全县图书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净化文化市场。深入普集高中、职教中心与学校一起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助力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2021年8月,该院联合县教育局、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渭河沿岸防溺水安全进行联合检查,在渭河周普老桥段水域进行巡查,向群众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在两处河堤悬挂宣传条幅。 

  

  (三)2021年9月8日,该院联合县教育局对辖区中小学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先后对武功县绿野中学、大学街小学以及长宁中学校园安全建设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资料,了解学校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和校园欺凌等自护教育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Part5呵护幼苗,关爱未成年身心健康 

  2021年9月,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监护人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未检办案组立即向异地检察院发送异地协助委托函,当地检察院积极配合并找好学校。为了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适应新环境,我院为其购买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对其做了心理疏导,也对其母亲做亲职教育。

   

  10月13日,双方检察机关与学校召开研讨会,就被害人的分班情况和保密工作等达成了共识,被害人成功入学。 

             

  10月26日,变更监护权案件在武功县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未检办案组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当庭宣判撤销王某的监护资格,依法重新指定被害人母亲担任监护人。 

  

  2021年11月2日,在第一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的共同努力下,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经济压力和家庭困难。 

  

  新的一年,该院将继续发扬武检美阳品牌精神,凝聚关爱力量、助其向阳而生、护其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