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爱
封面上写着的一句话很喜欢:活着,就是一场漫长而坚韧的战斗,与世界,与他人,与自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偷爱》这篇。丁火作为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北漂族,再加上没有文化,北京真是和他格格不入。在他偷完女孩的钱包时想象着自己的威风,还称她为傻丫头,让我隐隐觉得他本质不坏就像个小孩子一样透着可爱和调皮。当他偷到1300块这样的巨款时,他第一时间没有去吃好吃的没有买身好衣服,而是全部寄给了妈妈和妹妹,我就觉得他是一个重亲情的人,作为大哥担当起了家里顶梁柱的角色。丁火得知妹妹手被绞了很心痛,觉得这该是自己的报应。他无比紧张的去还傻丫头钱包,殊不知这个傻丫头唐晓晴就是他那灰色生活的小太阳。在唐晓晴的感染下,他金盆洗手了开始辛苦地在饭馆打工。唐晓晴想要帮助他妹妹想跟她回老家看她妹妹,可是傻丫头的男朋友和父亲都把丁火当成了骗子,不欢而散。饭馆的工作也被以前的同行们给搅黄了。故事的最后作者描绘地十分幽默但是我却笑不起来,丁火要勇敢地做一件坏事,做完这一件坏事就开始做个好人,求老天爷原谅。
唐晓晴,读完我也爱上了这个姑娘,傻丫头,可谓名副其实,可是做人傻一点又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的女主角单纯善良又热心体贴。有时候我常常看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要和自己同档次的人在一起,我想这个分类标准又是什么呢?我总觉得这个分类和年龄,性别,身份,地位这些东西都没关系。而我们都说的价值观又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很迷茫。交朋友还是真心为上吧,我想。是因为唐晓晴丁火选择做一个好人吗?还是因为唐晓晴给他的温暖让他觉得被尊重被社会接纳才是比起偷盗更有成就感的事呢?我只是觉得真好,世界上少一个小偷,多一个积极的劳动者真好。此外,我也同情丁火。他的退出本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事,却被同行所拖累,身不由己可怜可叹。
每一个成年人都是劫后余生。我想丁火的劫难就是摆脱自己的黑历史,而我始终相信他一定能走上自己想走的那条路,因为他曾偷偷爱过一个傻姑娘,因为他知道任何人都值得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