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1. 胎儿有权利继承遗产、接受赠与:《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为在胎儿未出生时对其赠与的行为效力判断提供了法律依据。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修订之前的规定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如果儿童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年满18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