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认识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将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法援对象,发挥职能优势,多措并举,着力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一、建立四级网络机制。建立了以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络点的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未成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公开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和工作流程,使未成年人及时、充分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利用“12348”法律援助热线、安徽法律服务网为未成年人提供多途径、便捷的法律咨询渠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徽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三大平台优先服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二、创新法治宣传机制。创新形式,全域覆盖。围绕《刑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扩大宣传力度,着力增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营造全社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优先办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采取“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孤儿、困境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和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也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于未成年人申请刑事辩护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
四、完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制度,及时跟进办案进度,加强旁听庭审力度,及时了解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案件举证、法庭辩论等情况。实行案件回访评估机制,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结合征询公检法办案人员意见、回访当事人及其家长的满意度,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果。
五、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沟通,为没有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辩护、受害人代理全覆盖工作。指派业务能力强、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骨干律师办理,未成年人为女性的案件,优先指派女性承办人员办理案件。
截止2023年4月3日,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6件,接待未成年人法律咨询304人次。芜湖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及时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任务到所责任到人,充分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