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13年一起因妻子婚外情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

  清朝学者李元复在《常谈丛录》中记载:“扒灰上,则膝污也。”意思是古人以通假字和谐音的说法,将公公和儿媳行不轨之事,称之为“扒灰”。这种行为,不仅有悖伦理道德,从礼法上来说也为人诟病。

  可在历史上却不乏“扒灰”的名人,最著名的当属唐玄宗李隆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发生过类似的事吗?

  2013年就发生过一起因妻子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少妇约网友开房,竟然约到了自己的公公。丈夫跟踪妻子来到宾馆,准备现场捉奸,没想到情夫竟是自己的父亲。一气之下,丈夫将父亲打得口鼻流血,妻子也被打掉了3颗牙。

  60多岁的刘大爷退休两年多,长期在家里用手机电脑上网聊天。和普通老人不同,刘大爷聊天的对象,竟然是那些年轻漂亮或风韵犹存的女性。为此还专门给自己取了一个“善解人意”的网名,企图能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网恋。

  刘大爷之所以如此沉迷也有一定原因,他的妻子早年去世,一个人养大了儿子。如今儿子成家立业,自己也退休在家,刘大爷迫切希望能够找个老伴。为了能够吸引女性的目光,刘大爷谎称自己是企业经理,当对方想看照片时,刘大爷就把战友年轻时穿军装的照片发给对方。

  果不其然,很多女性在得知刘大爷当过兵后,对他很有好感。其中有一个叫“寂寞的花草”的女性让刘大爷非常喜欢,两人很快就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友,甚至对方还主动提出要和刘大爷“裸聊”。

  刘大爷虽然内心很想,可他又担心自己穿帮,最后只能以摄像头坏了为借口,拒绝了对方的好意。不过随后刘大爷却提出要和对方奔现,并约定好在2013年10月22日见面。刚好这天刘大爷的儿子刘大壮也赶回家中,他发现父亲和妻子都不在家心生疑惑。

  刘大壮从事运输业,专门负责开大货车运货。本来要去哈尔滨送货,但因为公司特殊原因,刘大壮只能提前回家休息。回家后刘大壮发现妻子不在家,父亲也不知所踪,一开始他还没有在意,直到看到了妻子电脑上的聊天记录。

  原来刘大壮的妻子就是“寂寞的花草”,刘大壮被如此露骨暧昧的聊天记录气的怒火中烧,他决定跟踪妻子来到双方约定好的酒店,进行现场。可无论是刘大壮还是妻子,谁都没有想到前来奔现的竟然是父亲刘大爷。

  10月22日下午6点,刘大爷已经提前来到了酒店订好房间。儿媳小丽敲门后走进了屋子,可当她看到眼前之人是公公时,当场愣住了。羞愧到无地自容的小丽准备逃离酒店,可却被跟踪而来的刘大壮抓了个正着。

  刘大壮见妻子竟然和自己的父亲,顿时恼羞成怒不有分说对两个人大打出手。本就心存愧疚的刘大爷和小丽也不敢还手,就这样两人一个被打得口鼻流血,一个被打掉了三颗牙齿。好在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刻报警,警方赶到后才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虽然刘大爷和儿媳小丽之间并没有真正发生关系,双方事先也不了解彼此的真实身份。但两人在网络上寻求刺激,奔现开房的行为还是遭到了警方的批评。特别是儿媳小丽,在有丈夫和孩子的情况下,还想着出轨,已经不仅是道德层面的败坏,还构成了违法。

  不过比起刘大爷和儿媳小丽,刘大壮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更加严重。无论什么情况,他动手打人都属于违法行为。考虑到刘大壮因为受到刺激而动手,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构成犯罪,但却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规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刘大壮因为殴打父亲和妻子,导致两人轻伤及以上,那么他还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规定,对于故意殴打、伤害违法行为,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被打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判刑,轻伤的一般是3年以下、重伤的是3-10年;致人死亡的、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最后在警方的教育下,三人都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刘大爷承诺自己以后不会再在网络上欺骗他人。小丽也表示自己以后一定恪守妇道,不再想着背叛家庭和婚姻。至于刘大壮,他再被警方拘留5天后,终于答应不会随意对妻子和父亲动手。

  家庭的幸福不是一个人能够决定的,往往需要所有家庭成员的维系。刘大壮和父亲媳妇之间,本就缺少沟通交流,经过这件事后,必然导致的产生。希望他们真的能够反省自己的错误,并在未来生活中互相扶持互相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