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BE期临床试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1
筛选前3 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 支者;
2
筛选前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3
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14g 酒精,如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筛选前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 个标准单位)者;
4
服用研究药物前7 天有剧烈运动者;
5
筛选或入住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mg/100mL 者;
6
筛选或入住时尿液药物筛查(甲基安非他明、吗啡、氯胺酮)呈阳性者;
7
筛选时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抗-HCV)、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9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
10
服用研究药物前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以及保健品类;
11
服用研究药物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2
筛选前3 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研究药物者;
13
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4
有过敏体质,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对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及其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15
在筛选前3 个月内捐献血液(含成分献血)或失血大于等于400mL;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7
有吞咽困难者;
18
服用研究药物前7 天内食用过影响代谢酶的水果(如葡萄柚、柚子、火龙果、酸橙、杨桃、芒果等)或相关产品者;
19
服用研究药物前48h 内食用过任何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动物肝脏等);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和相应的规定;
21
给药前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或放弃使用任何烟草制品者;
22
给药前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或含酒精的制品者;
23
血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140-年龄)×体重(kg)/(0.818×肌酐值CREA(umol/L)),如果是女性需要乘以0.85);
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