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患者接受二次手术自己竟然不知情? | 请您评评理·协和八
网友热议
手术都存在风险,但医生应积极沟通处理
伦理问题是未如实告知手术后出现的并发症,因所谓的「怕麻烦」在不具备无菌条件下手术后伤口进行扩开,并拔除引流管。事前未告知事后未观察伤口变化情况,有可能导致其他感染、出血等其他并发症。 手术可能导致并发症,有时候不能避免,积极处理才是应该采取的措施。但是漠视患者知情权、生命权、健康权显然是不对,未按照流程要求也是没有原则底线的。
——安静
拔除负压引流管阻力过大这种事情,在开展腹腔手术的科室应该不少见。面对这种事情,这位医生的过错在于没有告知所谓的二次手术吗?我认为,如果做好适当沟通,做好无菌操作, 是否真的需要给这次操作冠名「二次手术」?是否可以多体谅一下国人对非计划二次手术的接受程度。
——大药瓶子
失败是成功之母,请给医生成长的机会
医疗的满意度是结果导向,all is good if the end is good。所以出血,如果结果不好,也是不会让患者家属满意。 从另一方面,医疗的评价是类似萨利机长一样,没有人能够复制临床实际的紧张状况。我不是说缝住管子是正确的,我是认为偶然的孤立事件应该多一次机会,让医生反思,而不是彻底打掉一个医生的信心。主治医师如果能够替住院医师很好的处理好这个突发事件,这个住院医师会更好的理解医疗的责任。
——朱耀
矛盾不应集中在医患之间,合理的制度是一切的前提
问题不是要求医生必须汇报或者沟通,而是没有制度保证大家做正确的事情 ,我之前看到过论点所说,大概意思就是如果有自上而下完整的可行的流程,那么很多不必要的矛盾不会集中在医患这两者之间。
如果因为医疗过失造成的损失,可以不被放大为对医生的攻击,医生可以坦然的告知患者出现过失的消息,而后续的关于补偿,沟通,达成共识的过程中,有医院专业的团队跟进。对于负责医生的压力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行事。
告知患者坏消息,无论是否是医疗事故,可能我们现在都做的不够到位,这可能与临床工作的特点相关,也可能与在医疗发展过程中人为的忽视有关系
——张靖承
1.术中将引流管与肌肉缝合本身就是个问题,在术中应集中注意力,尽可能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2.用非无菌的剪刀进行操作也是有问题的,实习期间也有过科室无菌剪刀不充足的情况,可以理解科室经费不足的情况和对成本的考虑,作为实习生也没有话语权,所以当时选择的是无菌的手术刀片或者注射器针头进行替代,只能说是权宜之计,无奈之举,但是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量准备足够的无菌剪刀,是对病人负责也是对科室负责;
3.最大的争论可能在于「告知」,从伦理上来讲,医生是有义务告知患者实情的,得知真相也是患者的权力,但是近年来的工作环境似乎让更多医生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解决方案,拿出对医患双方都有保护的规章也许是比较理想的状态。
——??
分享一个或许更合适的场景
小编希望通过一个小故事来说医疗过失告知与知情的问题,似乎有点不恰当:
我想文章想象的正常场景应该是这样,周医生应该非常严肃的拉住患者的手,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的引流管可能是和肌肉缝上了,也可能不是,希望您可以理解。我需要安排一次手术来把管剪下来。真心希望你可以接受这个结果。这时候大概率会无奈配合,于是管子被捅下来了,病人感觉非常疼痛。
此后患者因为引流管位置持续疼痛到医务科投诉,要求赔偿损失,处分吊销医生执照。医务科多次以未造成实质伤害为由,仅仅以口头警告医生作为搪塞。此后患者以医疗事故为由提起诉讼,证据是多次谈话录音,最终判决医院赔偿十万元。后续患者引流管穿刺位置疼痛仍持续不缓解,多次到该医生门诊就诊,医生以心理因素为由搪塞,最终于手术两年后因不堪其扰,决定在自己腹部刺了一个孔。
以上故事纯属瞎编,未必不能发生。 事实是中国的医疗法律实践中缺少指南和规范来约束和保护周医生,比如医生把管缝上了是不是错,是错,该死不该死?也罪不当死,这种错误大夫一辈子没犯过的估计没有,即便是大医张孝骞先生。
这里面有两点,第一需要有一些制度来保障周医生只要是按照规范干了,他就可以免责。第二是,如何不把这些犯了小错的医生打死,又让他们长记性,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当事人只会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处理。
——厚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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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一线
北京协和医院
肾内科 黄酒冬酿
从文字的描述当中看来,这个案例似乎发生了作为医生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医疗事故。假设自己作为当事人,我肯定愿意去坦诚面对,而非掩饰。 病人的安全永远是第一要务。
那么一方面需要跟病人解释目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是什么,后续的处理及结果会是如何;另一方面去积极证实或除外医疗事故的存在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这个过程中,也因为可能面临的「医疗事故指责」, 「患者二次手术费用的问题」,才容易让医师们选择掩饰。所以医院需要建立健全关于医疗事故的制度为医师们「撑腰」,同时铲除潜在的病人安全隐患。
对明面上的事情的处理可能逃不过处罚,但也需要探究背后的缘由,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故?是否存在医生过度疲劳还是在核对检查制度上有可以改进的地方? 只有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检验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进一步改进这个过程中形成闭环,才能避免类似医疗事故的发生。
北京协和医院
外科住院医师 寒木清宵
就文中描述的事件而言,在医疗上,医生的确存在明显过失,引流管被缝在先,未能使用无菌剪刀在后。前者可能因为手术时间长,医生精力不足,手术视野受限等因素出现失误。但后者在操作上的确存在严重问题,是应该绝对避免的。当然,这不是本次讨论的重点。这个事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向患者交代术后并发症,甚至一些医疗失误。
最理想的方式,将事情的始末充分告知患者,在患者充分知情和理解的情况下完成操作。这种选择往往过于理想,很可能事情没解决,纠纷先出现了。
其实,这种问题从来就没有SOP,个人觉得,处理这种事情还是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在合适的时机,合适的场所,充分了解患者特点后由合适的人来沟通。
每个患者的为人处世的方式都不同,有人理解医护人员的辛苦,有人习惯于斤斤计较,有人是精致的利己主义。 在平日的医患沟通中要学会识人,对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应对方式。平时关系和谐的,可以如实交代,尽可能获得患者的理解,并缓解患者的紧张、焦虑情绪。如果平时沟通已经存在明显问题,则尽可能避免独自沟通,交给上级医生处理。同一件事由不同级别的医生来说,对患者的影响是不同的,可能会更加顺利。
对于不紧急的问题,在发现的时候不要慌张,可以暂时不处理,或者保守处理,通过时间让患者逐渐接受后再积极处理。比如本文中提到的,拔引流管时发现引流管固定无法拔出,可以先行换药,并告诉患者引流管侧口可能吸入了周围组织,得慢慢来,不能马上拔出。然后可通过持续牵引等方式尝试拔管。当保守方式不行,患者也逐渐接受时,就可以跟患者谈小切口探查的事情了。这样既没有违背患者的知情权,又能够在更佳的场所解决问题。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但是在临床工作中,难以避免地,会碰到这样的问题。不违背帮助病人的初心,不违反法律法规,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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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视角点评
北京协和医学院 张迪
人文学院讲师 生命伦理学博士
医生好似一件脆弱的奢侈品,十几年的学习和训练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生,而有时毁掉一名医生或许只是一念。做出不告知的选择,或许背后承担的压力要远比我们想象得要多的多。此类问题带给我们哪些思考?矛盾的根源在哪里?现阶段我们最合适的选择是什么?下面的视频会给你一个值得参考的答案 ↓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编辑:如日中天
点评:
北京协和医学院 人文学院 张迪
北京协和医院 肾内科 黄酒冬酿
北京协和医院 外科住院医师 寒木清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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