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09年山东一起兄妹撞破母亲偷情导致的家庭伦理悲剧
原标题:2009年山东一起兄妹撞破母亲偷情导致的家庭伦理悲剧
孩子是父母的影子,正因为如此,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所有行为、语言和性格。如果父母行事太过荒谬,孩子看在眼里,其行为也会有所偏差。
比如婚内出轨就是一类对孩子影响很大、伤害很严重的不道德行径,不仅容易使孩子偏离正确的道德航向,而且还会打击孩子对家庭、父母的感情。更严重者,孩子还有可能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如2009年青岛的一对兄妹亲眼目睹母亲出轨,结果引发了一场血案。
家住山东菏泽某工薪家庭的元元和云儿是一对儿感情深厚的兄妹,他们俩的父母平常打工非常忙碌,没时间管孩子,久而久之这对兄妹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元元是学校里的暴力分子,云儿也不学好,成了小团伙里的大姐头。
在他们成长的同一时期,父母也经历着感情的变化与波折。他们俩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简直就是一对怨侣。母亲老是埋怨父亲工资不高,而父亲则骂母亲不正经。其实父亲的说法是有根据的,因为兄妹俩曾听邻居嘴碎过两句,母亲很早就在外养着个小白脸。
他们的母亲每个月都要去青岛卖两天私货,只要从青岛回来,那副满足又快乐的神情总是让人浮想联翩。就在某次去青岛回来之后,父母又吵起来架,母亲忍无可忍便提出分居的想法,她要到青岛去打工,再也不会管这个家。
父亲似乎猜到母亲离家出走是为了什么,气得摔了门去外面借酒浇愁。而元元跟云儿躲在卧室门后偷听,元元突然想到什么:“要不我们跟母亲一块去青岛吧。”他知道,家里主要是母亲在赚钱,父亲就是个临时工,每月工资连自己都养不活。若是他们兄妹俩跟着父亲,恐怕要喝西北风。
因此他们商量以后决定辍学跟母亲一块去青岛,而母亲见他们反正学业也一塌糊涂,便为他们办理了休学手续。他们走后,父亲回到家迷茫又怅然,他辞掉了工作跑回农村老家,从此以后便销声匿迹。
元元、云儿兄妹追随着母亲到青岛后,在母亲的安排下到一家制衣厂工作,而母亲则在附近的印刷厂。通常中午的时候,兄妹会到印刷厂与母亲一块吃午饭,不过他们不在一块居住,兄妹在厂里分配的宿舍住,而母亲也有自己的宿舍。
在与母亲及其同事为数不多的交流中,兄妹俩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他们的母亲果真有个情夫,是印刷厂里“厂草”顾某,很受小姑娘的欢迎。不过这个顾某是个坏胚,他家中有妻有儿,却还在外面招惹很多女人包养自己。
据说顾某从前家里是暴发户,后来家境没落,因此空有一副纨绔子弟的风流样,却没有经济支持。他靠着那张岁月不老的嫩脸,斩获了无数女人的芳心,也收获了不少生活费,倒是过得有滋有味儿,兄妹俩的母亲便是顾某的情妇之一。
看来,兄妹俩的母亲眼光实在是不高,本来原配丈夫就是个窝囊废不说,找的情夫也是个花瓶。最关键的是,她根本就没有离婚,到现在与丈夫还保持着婚姻关系,因此这种背离道德的关系,也让兄妹两人十分愤恨。
2009年7月3日晚上八点多,云儿想去找母亲谈谈心,劝母亲离开顾某。但是她刚到达母亲的宿舍,便听到男女说笑的声音,很明显就是母亲和顾某在私会。他们两人打情骂俏,过道上来来往往的女工早就熟视无睹,看着母亲的宿舍门露出一副鄙夷而嫉妒的表情。
云儿感到脸上升起一团火,就像被打了几巴掌似的,她粗暴地推开门,发现他们俩正腻歪地靠在一块儿看电视。母亲一见女儿过来,赶紧整理了下歪斜的衣衫,露出些许不自然的表情。而顾某也不知道是因为经历太多还是怎么,对这种情况好似十分熟悉,他反倒大大咧咧地走过来,让云儿叫自己顾叔叔,还说要一块吃个饭,俨然一副慈爱的作秀模样。
云儿冷酷地“哼”了一声,夺门而去。她想到顾某这种惺惺作态便有些反胃,甚至想吐。她心想,自己的家、母亲和所有的幸福都是顾某害了的,必须得让这种人尝尝苦头,逼迫他离开母亲,否则他们家就完全散了。
云儿在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然后去找哥哥商量报复的计划。元元听闻后也是怒不可遏,当晚找到同在工厂打工的好兄弟小李,与他诉说了此事。小李嫉恶如仇,也看不惯顾某这种衣冠禽兽,三个人磨刀霍霍跑到了兄妹俩母亲的宿舍决定实施报复。
不过到达宿舍后,他们却发现两人不见了。元元认为两人肯定是去了“老地方”,老地方就是母亲与情夫私会的小平房,那是他们兄妹以前调查母亲出轨事件时偶然发现的,当然这个地方其实是顾某在外包养情人的专用场所,因为他总是需要开房,又没有钱,便只能低价租了一间房专门供自己幽会使用。
于是他们三人深夜赶到了小平房,刚到时天蒙蒙亮。元元听到里面传出不可描述的声音时怒不可遏,把门直接踹开就冲了进去。母亲看到他们仨都吓傻了,而顾某双拳难敌四手,很快就被三个人打趴在地。
元元越打越不解气,竟然直接抽出云儿包里插着的水果刀对着顾某的胸膛捅了过去,力气之大直接把刀卡在顾某身体里拔不出来。顾某吓得赶紧往外逃,结果元元仍旧不放过他,操起地上的板砖对着顾某就砸了过去。旁边的云儿看到满地的血有些后怕,拉着哥哥和小李逃离了案发现场。
母亲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赶紧拨打了120,而周围一些目击者也报了警。事后,由于顾某伤势太重,最终没有拯救回来。而元元、云儿和小李三人也在警方的抓捕下归案。到案后,他们三人均否认杀人,称自己只是想给顾某一点教训。
那么他们三人到底涉嫌什么罪呢?他们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为共同犯罪,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起初他们商量犯罪计划时,只是想要给顾某一点儿教训,共同达成了故意伤害的合意。
但是在实施犯罪时,元元临时起意,萌生了杀人的想法。他先是用刀捅了顾某的要害,在顾某往外爬时,仍旧没有放过他,用板砖打顾某头部,同样也是要害。因此,他在犯罪过程中的犯罪意图并不是使顾某受伤,而是使顾某死亡。
元元单独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云儿和小李成立为故意伤害罪,他们三人的行为中,对顾某死亡结果起最大作用的是元元的杀人行为,云儿和小李的行为只是次要的,元元的杀人行为与顾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顾某与元元、云儿母亲的不正当关系属于顾某的重大过错,可以就此减轻元元、云儿的责任。另外,三人在犯案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但同时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元元最终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云儿、小李各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是非常令人心痛的,三个孩子正处于花季年龄,尤其是元元和云儿还经历了家庭的重大变迁,亲眼目睹母亲的不当行为,这对他们的心理会产生不可磨灭的伤害和阴影。正是因为他们的母亲做人不负责,做母亲不称职,最终让这个家庭走上了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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