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未成年人不信教远离宗教活动场所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未成年不能信教是坚持教育与宗教互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是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教育未成年人不信教、远离亲教活动场所是学校和广大家长应尽的义务。
一、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引导、支持、允许、纵容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宗教事务条例》(2017新修订版)的相关法律也做出有关规定,我国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宗教不得干预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引导、支持、允许、纵容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是违法行为。
二、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孩子们健康成长、成就美好未来的保证。
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是一个人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他们没有独立的思维能力、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引诱、强追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极易受到非法亲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从而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前途未来。试想:一个把大量时间用在宗教活动上和一个把大量时间用在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上的两个孩子,谁的素质高、竟争力强、前途光明,其结果是一目了然的。所以,请广大家长朋友们主动配合,让未成年人远离宗教活动场所、不参加与宗教有关的一切活动。
穆棱市艺校幼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