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呈上升趋势,详解背后原因!遇到侵犯你该这样自保!
6月1日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下称《白皮书》),披露的信息显示,近5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
近三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
这份《白皮书》梳理了近五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数据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上升:2017年至2019年,检方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33790人、40005人、47563人,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18.39%、18.89%。
先来看三个案例:
2016年1月,赵某某将在自家门前玩耍的王某甲哄骗至本村无人居住的老宅内,用胶带缠绕王某甲的双下肢和口鼻部,致王某甲因被封闭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7年5月,陈某采用金钱诱骗等手段,引诱同村幼女季某甲(8岁)、季某乙(8岁)、季某丙(7岁),在自己和母亲家中、本村胡同等地先后多次对三人实施猥亵、奸淫。
2018年3月17日,某中学保安陆某某在保安室以亲嘴等方式对苏某某(女,14岁)进行猥亵。
以上只是部分记录在案的案件,未被发现的侵犯行为可能更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不容乐观,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犯罪等问题相对突出。
侵害未成年人数据回升背后的原因有哪些呢?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情况依然严峻,都说环境对人的影响非常的大,那么在当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环境当中,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心理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暴力化特点愈发突显;2019年,犯罪数量居前六位的全部为暴力性质犯罪,分别是强奸、寻衅滋事、猥亵儿童、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
通过《白皮书》了解到各犯罪行为占比分别是:盗窃30%,抢劫15%,故意伤害12%,聚众斗殴10%,寻衅滋事10%,强奸5%。六类犯罪嫌疑人数量占全部犯罪人数的八成以上。
近几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的回升还跟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有关。
早在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随后被很多地方效仿,建立了少年法庭,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少年法庭主要针对未成年人自己犯罪的案件,而对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关注不够!我们的目光不应只关注在未成年人自己的犯罪问题上,也应该同等重要的关注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
即使是现在,依旧存在相当多的隐性案件。家长、老师等对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有所忽视,而且监督统计机制尚未完善也是原因之一。
佟丽华说,由于司法机关有时对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案件重视不够,所以在出现案件后,有的立案不及时,有的取证不及时,导致有些案件没有进入刑事司法领域,从而成为隐性案件,相关的家长、教师也未能及时的与受害的未成年人进行沟通,无法及时的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情况,甚至隐瞒不报,私自进行处理的行为都是在助长犯罪气焰!这也是导致相关案件数上升的原因之一。
当然原因不只上面的三个,影响的因素还有很多,例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容纳等等方面的原因。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和自身心理冲动的影响。那么针对上述原因近几年有什么改变呢?
近几年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有什么政策和措施呢?
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最高检、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规定,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虐待、遗弃、欺凌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如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一定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2018年3月17日上午,某中学保安陆某某在保安室以亲嘴等方式对苏某某(女,14岁)进行猥亵。孩子上报老师后苏某某姐姐、陆某某和老师三方在学校内签订协议,私自了结此事,不再追究陆某某责任。
上述案件就是对被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侵害。其家长和校方私自进行协调处理的行为是对苏某某的二次伤害,甚至会造成犯罪者觉得这种侵害行为没多大的事。幸好苏某某在得知协议后,打电话进行了报警,保安陆某某才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现在依旧有很多家长和教师等碍于面子和名誉等原因不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私下解决这类案件。所以《强制报告制度》能够有效的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对于侵犯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落实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是从法制教育上普及相关知识,让未成年人面对侵犯行为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在心理上进行疏导,建立面对侵犯行为应该及时反映、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心理等。更加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据上表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情况逐渐偏高,针对这一问题应从小抓起法制教育!
未成年人对于侵犯行为应该如何自保呢?
首先对于严重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侵犯行为应进行正当防卫。
例如有人正在拿着刀对你进行伤害行为,你也可以拿起身边武器进行无限反击,不用过于担心防卫过当的问题,出于防卫你可以勇敢的砍回去,如果砍着砍着别人逃跑了,但仍有伤害你的可能,你可以继续追着砍。因为新刑法第二十条分三款进行了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属于特殊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对于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侵犯行为,该怎么办呢?例如有人打了你一下,你不可打回去,如果打回去了就属于斗殴行为,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这时你应该保持克制,保留证据,赶紧离开受伤害的环境,并进行报警!通过法律的手段惩治施害人。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在祝愿全国未成年人节日快乐的同时,也希望大家提高自身保护意识,提高法律知识的普及,在面对侵犯行为时合理的运用相关法律条款保护自身权益。
最后小编祝愿每一个青少年,年年都有一个快乐的六一!
综合人民法院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国际在线、最高检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