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应禁止家长在孩子面前吸烟

  

  中国控烟协会7月20日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家座谈会。有与会专家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家庭成员有保护未成年儿童不吸二手烟的责任。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目前,修订草案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建议,在修订草案的第17条中加上家长的“控烟”责任,禁止家长在孩子面前吸烟。李恩泽表示,一些家长在家里吸烟,有的带孩子外出时也烟不离手,法律应该禁止家长在未成年的孩子面前吸烟,保护孩子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李恩泽表示,这样的法律条款可以是倡议性的,不会有相应的罚则,但能体现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对家庭内部控烟的倡议。

  目前,修订草案二审稿的第十七条这样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或者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或者唆使未成年人吸烟 (含电子烟,下同)、饮酒、流浪或者实施欺凌等行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 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我国一项调查显示,青少年在家中和公共场所受二手烟危害的比例分别为43.9%和55.8%。儿童和青少年特有的生理特征决定了其对环境毒物的易感性较成人高,被动吸烟受到的烟草危害更加严重。青少年被动吸烟罹患感冒、肺炎、支气管炎、哮喘的发病率均高于无被动吸烟者,家庭成员的吸烟量和吸烟年限与青少年呼吸疾病的发生率密切相关。

  二手烟会增加婴幼儿患支气管炎、肺炎的风险,接触二手烟会使孩子的肺功能差得多,会使患有哮喘的孩子发病更频繁,病情更严重。因此在强调公共场所禁烟的同时,不能忽视家中禁烟消除二手烟的重要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的一篇文章指出,家长吸烟不但危害自己,而且使孩子容易沾上吸烟行为。父亲吸烟,对儿子有很大的影响;而母亲若是吸烟者,其女儿吸烟的可能性就大。

  文章建议,家长要逐步做到不吸烟,在此之前可先做到在子女面前不吸烟,进一步要做到家庭中来往客人少吸烟或不吸烟。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父母在孩子面前吸烟的问题,属于家庭教育法的内容。据悉,家庭教育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

  采写:南都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