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务实担当】长清城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活动 共同营造未成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与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民族的可持续发展。连日来,长清区城管局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在局机关一楼大厅电视屏滚动播放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短片、通过微信群宣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知识,教育引导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利用各保洁所通过LED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形式进行教育宣传,广泛宣传普及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未成年人由于其自身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助于未成年人维护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行为,进行自我保护,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效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基本内容: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扶养、教育、监护的职责;②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③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④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⑤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④保护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基本内容:①保护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④营业性网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⑤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基本内容:①未成年人案件不得公开审理;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