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强化司法保护,助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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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近年来,隆安县检察院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创建"那乡·晨曦"未检品牌,以检察监督助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能动履职
充分释放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效能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厚爱不溺爱,按规定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在依法对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后,将工作重点放在对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上,设置个性化帮教计划,从法治意识、行为纠正、心理疏导、感恩意识等方面加强教育,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多措并举
做实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
通过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及时发现、精准"把脉"案件背后暴露的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加强督促学校开展教师队伍和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教职工性侵儿童、学生犯罪发生。联合隆安县未保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按规定执行强制报告等问题,推动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整合力量
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以检察司法办案为依托,在找准找实与其他"五大保护"结合点上持续发力。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办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家庭教育辅导,送达《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主动融入学校保护,9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校外法治副校长并实质化、规范化履职,推动普法常态化开展。与隆安县卫健局、教育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强化社会保护力度。参与隆安县未保委组织的网吧及网络经营场所检查工作,融入网络保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全面融入政府保护,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隆安县民政、教育、卫健、妇联等九个单位建设并投入运营隆安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坚持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助推司法保护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1+5"大于6的共赢效应。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朝阳事业"。南宁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携手各方,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为未成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