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需要“青少年模式”

  原标题:网络直播需要“青少年模式”

  随着网络直播在青少年生活中的兴起,一种新的网络与社会关系随之出现。网络直播是吸引青少年围观的传播新介质,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这个新的事物,理解其迅猛发展的原因,看到网络直播对青少年的影响力,特别是网络直播破坏性的影响力。同时更要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引导青少年健康的成长。

  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布了《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保护未成年人行动倡议》。超50家平台和MCN机构响应号召,承诺不为未满16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目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划清界限,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举报中心提醒家长要注意子女用网安全,及时了解孩子观看直播的内容,进行引导教育。

  但是,近日有相关媒体报道,当前部分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仍漏洞百出,比如,在登录时未设置强制实名认证程序;可自设密码、随意开关;青少年模式开启后仍能浏览涉黄、恐怖类不良内容;青少年模式下转账、充值、理财等功能对未成年人全不设防。网络平台推出青少年模式,本是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必然之举,但从目前的推行效果来看,大部分网络平台所谓的青少年模式更像是“倒逼”之下的“交作业”,缺乏创意和诚意,在内容和技术设置方面更是存在诸多漏洞,难以保证未成年人不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伤害。

  因此,“青少年模式”不应只是管住、守住孩子,而是服务好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除了在限制时长与内容上下功夫,还应该积极丰富青少年模式的内容与形式,让其成为传递知识、培养兴趣的学习渠道。同时,预防未成年人过度沉迷网络既是网络平台的责任,更是社会共同的责任。网络平台要主动作为,从内容和技术上积极探索,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家长要学会和孩子沟通交流,多对孩子进行兴趣引导,不要让电子产品成为维系亲子关系的唯一纽带;学校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多举办一些文艺和体育竞技类活动;相关部门更要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加大配套制度的设立,与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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