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知道自己的权利吗——未成年人享有的五项权利
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
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其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受保护权:是指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
受教育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
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其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受保护权:是指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
受教育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