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女医生被扎身亡:同样都是医务人员,国外是如何保护人身安全?
医生原本想给这位老太太进行全面检查,但家属签字拒绝一切检查,仅仅要求输液,然而输液后病情依然无法好转,家属就认定是杨医生工作出现出错。
随后杨文医生发现这位老太太已全身重症感染,如此大得高龄,再加上这么多的基础病,也建议家属做好心理准备。
(视频截图)
但家属不接受疾病也不接受死亡,只要病情出现一丝变化,又或者对医生用药产生怀疑,就会不停吵闹和辱骂。
在长达半个月的忍气吞声,这位患者的小儿子由于情绪极端,于是在杨文医生凌晨5点多伏案工作时,最终引发了悲剧。
呼吁那么多年的整治医闹,为何依然没有得到改变?
这位同事所发出的诉求与呐喊,引起整个医疗圈的转发,却迟迟未能够得到响应。
我们不免思考:尽管出台了各种医疗纠纷处置规则,尽管医院设立了相关医患关系调解员,为何悲剧一次次再发生呢?
同样悲剧,其他国家却是如何解决?
澳大利亚:对医护人员实施暴力,将面临最高14年监禁
早在2014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就出台一则法案,对医护人员实施暴力者将面临最长达 14 年的监禁处理。
其当时宣传海报,也写明:
如果你认为你可以对一名护士、医生或救护车工作人员施以暴力,我们可以给你最长达 14 年的时间去重新反思。
美国:医院设伦理委员会,有纠纷先走法律路
早在1994年,美国医学会专业规范与法律委员会于修订发布了《医患关系基本原理》,其处理医疗事故系统也比较完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第一选择往往都是打官司,很少去医院闹事。
美国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其医疗标准和规范都由美国医学会制定。
(美国医学会标志)
若出现医生暴力事件,美国各医院也会采取安全部门来紧急处理,切实保证医疗工作者的安全。
如果医闹者要反抗,警察有权动用武器,包括开枪,并且对造成的死伤不负法律责任。
英国:产生医患纠纷,MPS医生自行组织进行处理
由于英国的医生与医院是属于雇佣关系,若医生诊疗引起患者受到伤害,医院是需要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英国设立了MPS医师自助组织,帮助医生处理患者投诉,让医院与医生都能脱离赔偿的具体事务。
它保护了医生,同时也会将患者利益放在同等位置,积极参与医生再教育、打击伪劣医疗和揭露庸医,淘汰不好会员,从而提高会员的医疗与法律水平。
难道医闹事件,真的归咎于我国医疗制度吗?
每逢医闹事件的发生,很多人都会将这个罪责归咎于医疗体制问题。
虽说看病贵看病难,在全球都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但并不代表所有人会因“看不起病、排不上队”就可以对医疗工作人员进行暴力伤害。
医疗体制有问题,绝非就能代表暴力攻击医务人员就是合理。社会都不应该盲目将不同问题混为一谈。
这种“各大五十大板”的做法也对那些遭受暴力伤害的无辜医务人员极其的不尊重,动不动就对医务人员进行喊打喊杀,难道是一件文明社会该做的事吗?
暴力不能解决纠纷与冲突,只会让选择这条路的患者与家属成为罪犯。屡次发生的伤医、杀医等事件发生,我们就能可以误认为:“一部分医生有过错,医疗体制有缺陷,这样我们就能心安理得去对医务人员进行暴力伤害。”
对犯罪分子的纵容,就是对遵纪守法的人最大的残忍。
正常人类与兽类之间的斗争,从未因“岁月静好”而停息片刻。
无论是医生也好,还是我们身边每一个人,都无法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杨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