氪金yes,未成年人no?浅谈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的“光明”与“黑暗”

  文 | 方巧娟6月28日晚间,B站部分虚拟主播陆续曝出遭遇未成年人退款事件,几乎在同一时间,他们收到了来自B站官方发出的未成年人退款通知。一夜间,众多底层中小虚拟主播几个月努力工作的成果付诸东流。

    来源:B站部分虚拟主播发布的动态据悉,该类大规模的未成年人充值退款事件并非B站首次发生,在2020年8月,亦发生过一起氪金玩家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成功将两年间的充值金额回收160万余元的情况,不少用户质疑该氪金玩家是否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漏洞”进行消费并恶意退款。

  来源:百度搜素尽管B站目前设有青少年保护模式、亲子平台等家长管控模式,家长可主动开启青少年模式,以及通过绑定未成年人的账号对其进行远程管控,但该类管控措施均需要用户端主动实时操作,试想部分家长连自己孩子在游戏中进行了大额充值消费,或者在平台进行了直播打赏都不知道,又有多少可能性去主动发现并管控未成年人实时使用的APP情况呢?  

   来源:B站青少年模式及亲子平台模式One未成年人退款的法律与司法现状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账号一律需退款近两年来,为鼓励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养成理性的消费习惯,国家频繁出台关于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力求保护未成年人在良莠不齐的互联网发展面前能够健康成长。

  根据上述规定,未成年人禁止充值打赏已经成为国家及互联网行业通识,但尽管国家出台了众多关于限制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政策,但法律仅是规定“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平台在核实后需要退款,但却似乎未规定“成年人冒用未成年人的身份”以及“未成年人故意利用其未成年身份”,去恶意消费并要求退款的情况如何处理。司法实践未成年人退款账号的实名认证高于法律要求网络游戏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那么网络游戏企业在强制要求每位用户注册游戏时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确认账号注册主体为成年人,在后续发生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纠纷时是否就万事大吉了呢?

  在池某某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①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

  “虽然在网络交易中一般认定账户注册认证主体即为账号的实际使用者,但现实中确实存在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的情形,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所为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案中,结合原告的各项证据、陈述,尤其是其能够当庭熟练登录游戏进行各项操作、对游戏的内容能够给予详细生动的描述、对其使用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并充值等能进行合理可信的解释说明、原告母亲的职业及年龄等情况综合来看,涉案账户充值行为由原告所为具有高度盖然性。被告否认涉案账号的注册和使用者是原告的主要依据为其内部管理系统显示注册信息为原告之母刘某,但原告证据所形成的证明效力足以否定被告系统显示注册信息的证明力。”同时,法院指出,“网络游戏的开发、运营主体应当积极运用技术和程序设计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身份识别,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本案中,被告仅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匹配来完成实名认证,给利用他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留有较大空间,并未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来识别未成年人主体。”

  此外,在宋某某与火烈鸟网络(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②中,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

  提供网络游戏相关服务的平台应尽可能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在其平台冒充他人身份注册和大额消费。涉案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用户注册时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注册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本人的一致性,宋昭仪得以成功冒用周某的身份信息注册和充值消费。

  总结在上述两起网络游戏行业涉及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的民事案件中,网络游戏企业均以在账号注册阶段已强制要求账号注册主体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来完成实名认证,作为游戏账号主体实际使用人为成年人的抗辩点。但法院却认为,现有的基于身份证号和姓名匹配的实名认证措施,仍存在不足之处,网络游戏企业还应该采取除前述实名认证以外的技术措施来识别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但具体采取何种措施,才能保证注册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与账号实际使用人保持一致,法院还是将这个问题抛给了企业。网络直播再来看一下网络直播行业的情况。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根据该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只有在账号注册主播时才需要强制要求账号进行基于身份证信息的实名认证登记,普通用户只需提供手机号码信息便足以达到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要求。

  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规定,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根据该通知,只有实名制注册的用户才可以打赏,而通知有意将打赏用户与网络直播的实名制要求放在一起,是否表明打赏用户也应进行基于身份证号码的实名登记?但经我们对头部直播平台的打赏机制进行测试,目前鲜有平台在打赏阶段强制要求用户进行真实姓名与手机号码的实名认证,仅是在用户注册阶段要求其提供手机号码验证即可。而在司法实践中,当打赏用户涉及未成年人账号时,即使平台对充值打赏的用户进行了基于手机号码以及相关支付方式的实名验证,若监护人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证明该账号可能为未成年人实际使用时③,与网络游戏类似,法院仍可能倾向于判定平台未采取充分措施验证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如在佘某与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④中,尽管虎牙公司提出,案涉虎牙账号的实名登记人非未成年人本人,第三方支付账户系成年人实名认证账户,因此,有合理理由认定该消费者系成年用户。但法院认为,虎牙公司作为提供直播相关服务的平台,未尽可能采取措施保证账号注册人提供的信息与本人身份的一致性,预防未成年人在其平台以他人身份进行账号注册和大额消费,亦存在一定过错。Two平台识别账号成年或未成年现实难度大×1.未成年账号的严苛管控与未成年人现实需求的对立一方面,企业迫于国家政策压力,只能对未成年人账号在游戏防沉迷、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方面设置多重障碍,意图在识别到账号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另一方面,年纪稍大的未成年人(如16、17周岁),有的甚至在已经上大学能够生活自理的情况下,还要被严格的防沉迷模式所管控,对此也怨声载道。因此,部分社交平台中存在大量讨论自己的账号以及购买的账号如何绕过游戏厂商设置的防沉迷模式及人脸识别认证措施的文章,同时还存在不少提出如何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去成功退款的问题及经分享,其中不乏存在真正的未成年人,以及企图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去退款的成年人。  

   来源:部分平台中关于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的讨论

     来源:部分平台中关于如何绕过人脸识别的讨论×2. 游戏账号交易模式的存在此外,如今不少游戏账号交易平台均提供专门的游戏账号供用户购买,并且会在交易账号详情页标识是否为防沉迷账号,并表示若出现人脸识别要求,会尽力协助买家联系卖家配合尝试人脸。而购买游戏账号背后的真正主体是否成年,无人知晓。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平台识别未成年人账号的难度。

  

  来源:某账号交易平台×3. 监护人监管责任的缺位在众多因未成年人非理性充值消费所导致的退款纠纷中,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监管责任的缺失,在促成纠纷产生的因素中,其实占据很大的比重。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发达与日新月异,部分家长或监护人在忙于工作的同时,无法分出更多的精力去管控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在网络世界中的所作所为;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在明知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进行网络游戏,却疏于管理自己的重要身份证件、支付密码,有的家长或亲戚好友甚至明知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或亲戚需要绕过游戏平台的实名认证机制,却还帮其进行身份证号码验证,甚至人脸识别,一定程度上架空了平台针对未成年账号采取的各种管控功能,为未成年人成功进行充值消费增加了可能性。如上述引证的案例中,法院大多认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仅在生活学习上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照看、教育的法定义务,同时在未成年人对外进行网络消费等社会活动中,也负有管理、监督的法定义务。面对多笔、持续、大额、不合常理的财务支出,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和钱款的所有人,难以说父母已经尽到必要的谨慎核查的义务。此外,在未成年人利用家长的名义及绑定家长身份证的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账户等与游戏公司、直播平台进行的网络消费交易时,作为法定代理人和钱款的所有人,家长均可通过一般性的账户管理手段获悉支出情况,辨识交易内容。这说明家长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说,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利用家长的手机号码、身份证件等注册游玩各种网络游戏、使用各种应用所持的放任态度及日常消费管理的疏忽,进一步造成平台识别并管理未成年人账号的难度加大。Three企业面对未成年人退款可采取的合规措施事前预防账号实名制注册的严格落实账号注册阶段要求用户使用手机号码进行真实身份验证,已成行业通识,此项合规措施无需赘述,仅是提示平台若提供多种注册登录途径(如邮箱注册、第三方账号注册登录等),仍需进行基于手机号码的实名注册验证。此外,如果用户可在平台内主动设置账号主体的年龄,也应注意是否有账号将自己的年龄设为18周岁以下,并关注此类账号是否有冒用家长身份信息进行注册之嫌,以及充值消费情况。事中抽查充值、打赏前的再次身份验证一般平台在用户注册阶段做了基于手机号码的真实身份验证后,通常情况下是能够满足目前法律及监管对于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要求的,但此项实名认证在面对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纠纷时,至少在司法实践中来说,是远远完全不够的。为确保用户账号实际使用人与注册人的一致性,网络游戏及网络直播平台可考虑在用户在游戏内进行充值或打赏主播前,进行基于实时人脸识别的认证,但每次充值打赏前均出现人脸识别弹窗提示并不现实,基于用户体验的考量,需分场景建立该人脸识别验证措施,如基于用户充值频率、打赏金额上限等进行验证。但充值、打赏前是否需要强制进行基于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码,或者实时人脸识别的身份验证,目前行业实践中鲜有平台或APP做到如此严格的程度,比较普遍的是在游戏场景中(非充值消费场景)要求用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来源:腾讯游戏中弹出的人脸识别要求而网络游戏或者直播平台是否需要做到如此程度,目前立法并未明确要求,但根据上述我们参考的司法实践,法院普遍认为,即使游戏或直播平台对账号进行了基于手机号码、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真实身份验证,一旦涉及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纠纷,上述验证方式仍会被法院认定为“未采取充足的技术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进行注册及充值消费,是否预示着以后网络游戏及网络直播平台在用户充值、打赏前也要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现阶段只能期待以后的立法及监管、司法机关给出具体的答案。事后补救身份材料及证明证据的初步收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规定,网络直播平台要为未成年人打赏返还建立专门处置通道。故为有效、快速地解决未成年人退款问题,平台应在应用内建立未成年人退款专门处置通道,为有需求的真实家长或监护人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路径。该专门通道可通过收集监护人及未成年人账号的身份资料,来判定是否存在未成年人充值消费的客观情况,这样有利于对后续的纠纷解决作出初步判断。

  来源:抖音平台未成年退款通道若平台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与监护人就未成年人充值退款事项达成一致,在后续涉诉阶段,可从如下角度进行证据的收集:01实名认证情况未成年账号的实名验证情况,包括注册阶段的手机号码绑定的主体是否为未成年人本人,以及账号在应用内主动提供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码是否非未成年本人,以及用来充值的银行卡账户及相关支付方式中绑定的真实主体;02使用时间及频率未成年账号的使用时间及频率,如是否集中于寒暑假期间(严格来说,周末及深夜时间玩游戏、看直播与是否属于未成年人账号并不具有高度盖然性,当代年轻人的工作属性导致深夜及周末时间大量使用游戏及娱乐性APP并不在少数,此处可作为抗辩点);03聊天记录情况未成年账号在应用内存在的聊天记录情况,如在游戏公频发表的相关言论、与主播的私聊发言情况等,是否可明显看出是未成年人。但总的来说,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他材料的提供还需结合具体的未成年人退款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后话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未成年人执意想要打赏主播或者在游戏中充值消费,凭借互联网的发达与信息的更新速度,未成年人总能有办法绕过平台设置的重重障碍,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此时仅靠直播平台、游戏厂商利用技术措施为产品层层加码,甚至妨碍到正常成年用户的使用时,谁又能来为平台、游戏厂商、主播和普通用户等人群的损失买单?此外,《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进行教育,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责任,而如今该项义务放置于互联网世界中,在平台做了多重认证与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若仍一味地将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责任转嫁给互联网企业承担则有失偏颇。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是国家、社会和企业为了保护未成人的健康成长而共同建立并为之努力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监护人也应当履行监护职责,该机制绝不能成为监护人责任缺位的“免死金牌”,也不能成为居心叵测之人及黑灰产业链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避风港”,只有家长及未成人共同承担起一定的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才能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①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京0491民初797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②广州互联网法院(2020)粤0192民初44354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③当然,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监护人提供的证据明显不足以认定账号实际使用人为未成年人的情况,如账号实际打赏的时间、金额,打赏的主播与监护人提供的证据或未成年的证词相矛盾,或无法证明未成年人进行消费是未取得监护人的授权或同意的。

  ④广州互联网法院(2019)粤0192民初3097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方巧娟微信号:fqj1203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网络法方向)。专注于短视频、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与合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多领域的互联网法律实务工作,并为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深度参与某知名互联网企业儿童账号体系建立合规专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播电商的合规评审项目;知名游戏公司系列合规项目(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项、网站协议体系整改专项等);游戏饰品交易平台盲盒模式合规评估项目;短视频平台游戏直播、秀场直播专项合规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