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场娶女同性恋为妻引发的伦理血案

  同性恋古已有之,西汉时期,汉哀帝刘欣宠爱面容美丽的男子董贤,和他同出同入,同卧同起,董贤睡歪了压在他的袖子上面,想起身的哀帝不忍心惊醒他,竟然拔出剑来斩断了自己衣袖,可见董贤在汉哀帝心中的分量多重。

  其实,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都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吸引,情感是很难控制的,所以同性恋本身不能定义为罪大恶极,但为成全自己的私情便肆意去伤害他人的话,那又另当别论了。

  2005年时,江苏南通如东县曾发生过一桩妻子婚后为与同性恋人长相厮守,竟对自己丈夫下手的伦理惨案。既然喜欢女人又为何要与男子结婚,犯下如此罪行难道只因为情感无法控制?

  当年3月14日,如东县警方接到了袁庄镇某村村民的报案,村民说一个姓顾的男子已经无故失踪10天,他的妻子王某说是去上海打工了,可最近顾家发生的事情太奇怪,他们怀疑顾某已经遭了什么不测,希望警察查出真相。

  警方很快便赶到了顾某家中,这一看发现果真如村民所说,顾某家有个地方显得异常,那就是一楼东面的房间居然用水泥把门窗全部封死,没见过哪家是这么装修的,而村民们说,这事不是别人干的,正是与王某有畸恋关系的女水果摊主缪某亲自带着几个泥瓦匠,又是铺水泥地面又是封死门窗,搞得神秘又奇怪。

  说起这个缪某,当地人多少都有所了解,缪某虽然是个女人,可她打小就混在男孩堆里面玩耍,性格也跟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不爱红装爱男装,骑着摩托兜风的样子远远望去比男人还洒脱,长大后也是泼辣爽快的性子,1996年缪某经人介绍嫁了人,没几年就离婚了,缪某带着女儿,在顾某和王某家附近摆水果摊。

  明面上缪某和顾某的妻子王某只是邻居关系,可村里人都知道缪某是顾某的“情敌”,有人亲眼看到过她们在王某家中抱一起像恋人一样亲吻,对此大家都不太能够接受,暗中骂这两个女人不要脸,缪某听到什么议论也会骂回去,甚至还为这和顾某打过架。

  警方怀疑,顾某如果真遭遇不测,可能真与王某、缪某的婚外情感有关,本来还只是怀疑而已,但心理防线相对没那么坚固的王某在接受询问时绷不住心态,失控地哭了起来:“他(顾某)确实已经死了,是我把他害死了!”

  在她的讲述下,案情的真相逐渐得到了还原。原来,王某并不是本地人,她来自新疆,遇见如今的丈夫顾某之前已经结过一次婚,有了孩子,不过离婚后判给了男方抚养。为了打工赚钱她到了江苏连云港市,在那里认识顾某,顾某渐渐喜欢上了清秀又温柔的王某,将她追到手后便带她回老家结婚了。

  对于这段婚姻顾某格外珍惜,因为他本身条件不大好,身高只有1米55,人也较瘦弱,眼睛还有些毛病,家境一般,不过他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体贴妻子,尤其是王某过门生下个儿子后,顾某更欣喜万分,为了让妻儿日子过得好一些他常年在外面打工,赚来的钱自己舍不得多花,大都寄回家给王某。

  顾某疼妻子在村里是出了名的,王某一开始也很庆幸自己找到了这样好的丈夫,夫妻俩相当恩爱,但自从2004年8月开始缪某在他们家附近摆起水果摊,事情起了些微妙的变化,谁也意想不到。

  王某常常去缪某那里买水果。一个是丈夫外出独自留守在家的女人,一个是离异后独自带孩子的女人,情感上都有空白之处,因此非常聊得来,缪某常常给王某算便宜些,王某则常常邀请缪某到自家吃饭,一来二去两人越来越熟,时常在一起逛街,缪某开始对王某有了不一样的心思。

  当年9月的一个晚上,缪某留宿王某家,没忍住伸出了试探的手,王某感到新奇又忐忑,半推半就着让缪某达成了所愿,如此一来两人的感情就从“闺蜜”变成了“恋人”,王某也才发现自己本质上更偏好同性之恋,或许之前都错了......

  缪某的性格直来直去,喜欢上了王某就整天往她那里跑,很快便被村民们发现不对劲,风声也传到远在上海打工的顾某耳中。

  顾某一听头皮都快炸了,赶忙回到家中看情况,此时的王某已经在缪某诱惑下答应不再与顾某行夫妻之实,所以顾某回家后自然感觉到了妻子的冷淡,他还是不愿相信妻子真的那么荒唐,找借口说有事要赶紧走,却在半夜杀回了家中,果然见到缪某睡在他们夫妻床上——这下窗户纸彻底捅破了。

  顾某大怒,和缪某厮打起来,偏偏缪某虽然是个女人身体却比顾某健壮,顾某非但没占到便宜还让缪某给打伤了。此后缪某觉得顾某非常碍眼,劝王某跟她离家出走,自己保证一辈子对她好,鬼迷心窍的王某竟然真的甩下了丈夫儿子与缪某坐上了去新疆的火车。

  没想到顾某见妻子走了,缪某也不见了,气得跑到缪某娘家找她父母的麻烦,这下缪某只得带着王某回来,碍于他人指点和顾某的态度,两人暂时表现出了“悔悟”,不再和从前一样来往频繁,顾某也就认为妻子的荒唐劲儿过了,2005年2月14日,顾某给妻子留言后便返回上海打工。

  然而顾某这一走,缪某与王某的情感又重新燃起,不久后顾某回了趟家恰好看见缪某在自己家中坐着,生气不已,骂她是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缪某根本不把顾某放眼里,下定决心要除去这个男人好永远和王某在一起。

  她本来想雇凶杀顾某,没想到杀手拿了钱不办事,只得亲自动手,买来了安眠药交给王某让他下在顾某的茶水和药里面。此时的王某在缪某鼓动下忘记了丈夫曾经的好,竟然真的去做了,看顾某沉睡,缪某把王某赶出去买菜,自己在杂物房间里挖了个坑将顾某丢进去,将其活埋后,又请了人来将房间封死。

  王某知道了缪某是怎么害死丈夫后,还是有些吓到了,缪某却满不在乎地安慰她,说一定没事儿。两人为隐瞒罪行刻意营造出顾某已经回上海打工的假象,谁想还是有细心的村民察觉顾家房屋不对劲,报了警,这对同性恋人的罪恶才暴露出来。

  王某婚内与他人产生情感,背叛自己的丈夫,本就违背了婚姻忠实义务,更过分的是她竟因此与情人共同杀害顾某。虽然动手的不是她而是缪某,但两人系共同犯罪,她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与共犯的概念不同,前者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现象,而后者有时指加功于他人犯罪者,共同犯罪,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王某知道缪某让自己下安眠药是要对顾某不利,但她仍然与缪某一起实施犯罪,任由缪某害死顾某,同样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王某在警方未掌握犯罪事实时主动如实交代罪行,依法可视同自首,顾某的家人也表示了谅解,而缪某为情感矛盾,以残忍手段杀死顾某,依法应从重。

  而且,缪某的悔罪态度远比王某差劲,她并不认为自己与王某的畸恋有何不妥,坚持认为自己与王某才是真爱,顾某是横在两人中间的绊脚石,当然不管她怎么想,法律会让她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应有代价,2005年7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了缪某死刑,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桩同性恋情最后竟然导致了如此严重血案的发生,难道这类恋情真的是罪恶源头?其实这个案例比较特殊,缪某虽然宣称她与王某是真爱,但她破坏顾某与王某家庭的事实和她是男是女没有关系,更不能以真爱作为掩饰,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恋情方向,都应有坚守的原则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