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月活动方案(必备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未成年人保护月活动方案(必备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人:张东江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 责任人:任国华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 责任人:李建波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人:安 磊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 责任人:李海英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责任人:段海强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 责任人:代建慈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科 责任人:黄胜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积极拓展我校德育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现决定在我校非毕业班年级开展“深圳市中小学第三届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紧密联系学生思想道德实际,以迎奥运、盼大运为契机,以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环境教育为重点,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不断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活动时间

  年6月1日——7月10日

  三、组织领导

  组长:古崇裕

  副组长:陈秀英、陈水兴、辛 量

  成 员:谭国绍、邹洁丹、林小彬、周夏初、任敬华、李建平

  吴莫林、曾立文、骆小奎、林 映

  四、活动项目及安排

  (一)“给四川灾区同龄人的一封信”活动

  “”四川特大地震灾害,举世震惊,举国哀恸。灾难牵动着每个中国人的心,牵动着每个有爱心的人。在国务院和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抗震救灾展现了抗灾救援英雄们不畏艰险、舍己救人、顽强奋斗的坚强意志,展现了无数普通人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的传统美德,展现了一个个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生命奇迹,展现了华夏儿女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更展现了中国人的精神和脊梁。

  地震无情人有情,我们是手足同胞,特区与灾区心连心。各年级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以“虽然远隔千里,我们的心在一起”为主题,给四川灾区同龄人写一封信,向灾区同龄人送温暖、献爱心,鼓励他们鼓起斗志,战胜困难;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不怕挫折、乐观向上的精神,引导学生懂得人间真情,懂得生命可贵,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学会自立,学会坚强。

  (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征文

  组织我校师生积极自主参加中央文明办主办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征文。

  征文内容:(1)未成年人参加主题实践活动的收获体会;(2)老师的感言评论;(3)各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4)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征文形式:体裁、篇幅不限;欢迎以论坛发帖、开设博客等形式积极参与。

  (三)“深圳是我家,文明我先行”系列活动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和奥运的召开,构建和谐深圳,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要求各班以主题班会形式,从乘车、就医、就餐等日常生活的细节着眼,讨论如何做一个特区文明少年,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文明,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的观念,逐步养成文明的习惯和“深圳是我家”的家园意识,形成“文明可贵,不文明可鄙”、“文明走遍天下,不文明寸步难行”的共识,进而形成文明深圳的社会大环境,孕育“文明光荣,不文明可耻”的和谐深圳氛围。

  时间:第17周(6月9日—6月13日)

  备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深圳是我家,文明我先行”主题教育宣誓签名活动

  (四)青春微笑校园计划

  围绕“迎奥运、盼大运、讲文明、树新风”的主题,要求各班以主题班会形式,开展“我为奥运添光彩”、“争做大运之星、大运形象特使”、“我的微笑最灿烂”等形式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展示特区学生迎奥运、盼大运的青春朝气、阳光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学生的“东道主意识”和团结平等、互相帮助的精神,形成友爱温馨、亲切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和谐融洽、文明健康、温馨互助的家园氛围。

  时间:第18周(6月16日—6月20日)

  备注:学校将开展“最佳微笑伙伴”摄影比赛

  (五)“小眼睛看特区发展”社会实践活动

  “感受特区成就,寻找特区成长足迹”社会实践调查

  以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小组为主,组织学生积极开展以“感受特区成就,寻找特区成长足迹”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调查,组织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生活,了解身边的变化,了解深圳的变化,认识和见证改革开放三十年深圳的巨大变化与辉煌成就,撰写调查报告并择优参加市、区教育局举办的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比活动。

  “小眼睛看特区”摄影图片展

  在学校教学楼大厅内举办“小眼睛看特区”摄影图片展,抒发学生对深圳这座生活和成长的城市的情感。引导学生认识深圳,热爱深圳,为深圳持续发展、和谐发展而努力学习,增长才干,培养学生“爱我深圳、为深圳发展做贡献”的家园意识。

  时间:第19周(6月23日——6月27日)

  (六)“迎端午,诵离骚”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在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来临之际,由学校文学社诗歌朗诵小组牵头,以离骚诵为主题,精心选择历代爱国主义名篇佳作,组织全体学生开展朗诵比赛等形式多样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学生进一步了解、认同、喜爱传统节日,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提高科学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时间:第16—17周(6月2日—6月13日)

  (七)环境与节能环保手抄报比赛

  节能环保知识讲座

  由市教育局与市贸工局联合组织专家,深入校园,为学生举办节能环保知识专题讲座,丰富学生的节能环保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节能环保习惯与节能环保意识。

  环境与节能环保手抄报比赛

  活动对象:初中学生。

  活动要求:初一、初二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每班于6月27日前交优秀作品一份。

  作品要求:紧扣爱护环境和节能环保主题,内容充实,书写工整,版面设计整洁新颖、具有艺术性;手抄报单面书写,大小仿展开的《深圳晚报》规格;手抄报文字须手写,电脑排版打印的取消评奖资格;每份手抄报的编办者不超过3人;手抄报的报头下注明作者、班级、学校及学校所在的区。

  评选办法:学校初评后择优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择优评送市教育局。

  (八)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周

  开展“五个一”活动

  请法制副校长上一堂毒品预防教育课,组织学生参观一次禁毒教育展览,观看一部禁毒教育专题片,召开一次“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主题班会,每个班举办一期以禁毒、拒毒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时间:第19周(6月23日—6月27日)

  组织教师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教学课例设计比赛

  活动目的:推进和强化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法制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认识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增强防毒、拒毒、守法和生命责任意识。

  参赛对象:中小学政治课教师(班主任)。

  参赛要求:以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法制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题,宣传自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教学目标合理,方法恰当,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教学重点突出,紧密联系学生实际,针对性强;教学程序设计流畅、简洁、新颖(最好附制作的课件)。

  评选办法:由市教育局与市禁毒办组织专家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并颁发证书。其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案编印成专辑。

  稿件报送:参赛教师在6月27日前将作品电子稿交学生处,学生处将在6月30日前统一交市教育局德育处。

  五、活动要求

  (一)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应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正确处理德育活动与中考、高考的关系,保证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认真抓好活动项目的落实情况,合理安排活动进程,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参赛作品和推荐人选。

  (三)对于各项进行的工作,有关负责部门及各班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情况汇报及时上传至学生处汇总。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__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_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__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_____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__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_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大会精神,稳步推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__年工作要点》(国未保组〔20__〕4号)《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黔未保发〔20__〕1号)《安顺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未保办〔20__〕2号)和《关岭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未保办〔20__〕1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尽一切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未来发展的栋梁和基石。

  二、工作目标

  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工作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年的目标任务是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加快构建“1+1+5+6”工作体系,搭建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第一个“1”即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第二个“1”即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5”即五项重点任务,分别是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6”即筑牢六道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等六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综治办成立办公室,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并加快组织实施。

  (二)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建立覆盖乡镇、村居、网格四级联动的检测报告机制,实时掌握我镇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注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派出所、民政、卫生健康、司法所、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重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测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活动,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督促学校抓好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家中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与事前干预。

  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聚集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

  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

  (四)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立法保护防线。健全法律法规政策,根据《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配合推进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加大家庭支持力度。加强家庭就业扶持,为有就业需求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返乡农民工群体技术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加强基础教育保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持续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持续加强法制教育和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开展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的宣传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育。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工作。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推进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跟踪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加强对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衔接帮扶、后续照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