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已立案侦查!多名未成年人涉嫌帮助诈骗犯罪!
只要手机
只要手机发个彩信或是打个电话
就能获得“中介费”?
千万警惕!
不知不觉中
你已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甚至涉嫌犯罪!
近日,彝良警方立案侦查一起“未成年人向诈骗引流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间接涉及电信诈骗相关活动”的案件!请所有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
真实案例
2023年4月,彝良县某中学学生用手机登录QQ与一诈骗分子加为好友。对方表示只需下载安装其提供的APP并提供手机号码进行电话呼出,即按每个号码结算费用。该学生当即下载安装了APP并推荐其他两名同学有偿提供手机卡给诈骗分子使用。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控制的方式利用该3个号码大量拨打全国各地电话号码实施电信诈骗,导致部分人员上当受骗,受骗金额较大,彝良警方已立案侦查。(类似技术手段:一部手机通过QQ语音通话方式和上家通联,一部手机根据上家指示拨打诈骗电话,两部手机均开免提实现隔空对话)
警方普法:
“断卡”行动中所指的“卡”主要为手机卡和银行卡。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和微信、QQ等社交聊天账号出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有可能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罚等后果。
提高学生群体防范意识刻不容缓家长要向未成年人传授防骗知识、培养防骗意识,要关注孩子的言行,保管好手机和相关账户信息,不要把支付密码告诉未成年人,不要让未成人随意使用自己的支付账户,发现账户异常要立即制止,同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所有诈骗手法都是通过信息网络与你取得联系,采取各种方式骗取你的信任,让你先交钱、多掏钱。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牢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的“三不一多”原则。二是对各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反诈宣传要予以重视、入脑入心,切实增强防骗意识;对于民警来电或上门进行预警劝阻的,一定要耐心听劝,切勿轻易转款。积极下载使用公安部刑侦局推出的“国家反诈中心”App,学习阅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第一时间接听全国公安机关反电信网络诈骗预警专线96110来电,第一时间查收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信息,关注“公安部刑侦局”和“国家反诈中心”官方微博、视频号、头条号等政务号,及时了解反诈知识,时刻绷紧反诈防骗这根弦,守护好钱袋子。三是如果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已不慎转账汇款,受害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申请止付。一定要避免再次转账,并保留好相关的信息记录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