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3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科学补碘三十年,利国利民保健康

  2023年5月15日

  是全国第3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

  活动主题是

  “科学补碘三十年,利国利民保健康”

  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

  1.碘是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

  2.甲状腺激素参与身体新陈代谢,维持所有器官的正常功能,促进人体,尤其是大脑的生长发育。

  3.孩子大脑发育从母亲怀孕就开始了。胎儿期和婴幼儿期(1~3岁)是孩子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孩子在胎儿期和婴幼儿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造成克汀病、听力障碍、智力损伤等。

  4.胎儿所需要的碘全部来自母亲,因此,孕妇碘营养不足会造成胎儿缺碘。如果孕期严重缺碘会出现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

  5.妊娠期和哺乳妇女对碘的需要量明显多于普通人群,需要及时补充适量的碘。

  6.成年人缺碘可能会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

  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

  1.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不足而发生的一系列疾病的总称。我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以前,碘缺乏病区的儿童中5%~15%有轻度智力障碍(智商50~69),6.6‰的人患地方性克汀病(呆傻症),严重影响当地人口素质。

  2.碘缺乏病是可以预防的,最简便、安全、有效的预防方式是食用碘盐。

  3.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尤其山区、丘陵、河谷地带、荒漠化地区和河流冲刷地区缺碘较为严重。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哪些人群不宜补碘?                         

  1.某些甲状腺疾病患者,如甲亢患者不宜补碘;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患者可适当限碘,可以食用加碘盐,但应适当限制海带、紫菜、海苔等富碘食物的摄入。

  2.高碘地区或高碘性甲状腺肿流行区,无需再补碘,以免造成高碘甲状腺肿;长期生活在重度缺碘地区的人群,补碘不宜过高过快,否则患碘性甲亢或其他相关甲状腺疾病的危险性增高。

   不同群体如何科学补碘?

  1.对于一般人群,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需食用加碘盐外,其他居民都应食用加碘盐以满足每日碘需求。

  2.妊娠期妇女,碘的推荐摄入量应从非孕时的120微克/天增加到230微克/天,哺乳期要达到240微克/天。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食用加碘盐及含碘丰富的海产品,如海带、紫菜等。

  3.7至12月龄婴儿应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至24月龄幼儿可摄入少量加碘食盐。儿童和青少年,应食用加碘食盐。

  4.甲状腺全部切除或被完全破坏所致的甲减患者,食用加碘盐或未加碘盐均可。

    5.甲状腺腺叶切除或甲状腺组织尚有残留、碘缺乏所致甲减患者,可正常食用。

  黑龙江省的碘盐浓度标准

  1.我省执行的碘盐浓度标准是:正常人群25mg/kg±30%,孕妇、儿童30mg/kg±30%的浓度标准,切实加强科学补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