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上网法律有哪些规定?
下面是关于未成年上网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规定: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网络空间制作、发布、传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信息。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删除或屏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制作、发布、传播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但具有以下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情形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展示之前,以显著方式提示:(一)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杀、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的;(二)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使用烟草、酒类等不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产品的;(三)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产生厌学、愤世、自卑、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的;(四)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