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帮助迷途少年改过自新
近日,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盗窃罪的两名未成年人举行了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布训诫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县关工委、指定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并向两名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案情
回顾今年3月,小强(化名)、小富和小洋(另案处理)在某网吧相识成“好友”,有时甚至通宵在网吧上网,没钱上网就打起盗窃手机的念头,贪图一时“享乐”,以身试法。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家庭监管不力和教育方式不当是两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由于家庭监管缺位,小强和小富结交不良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经我院依法严格审查,认为小强和小富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结合两人具有的法定从轻、减轻、从宽处罚情节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决定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均为六个月。 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有一名“问题家长”。针对本案反映出的家庭监管不力和教育方式不当问题,除了对小强和小富开展帮教外,还应从源头上解决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培养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努力沟通、修复亲子关系,积极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矫治不良行为,还涉罪未成年人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成长环境。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找出各自在监护教育上存在的问题并思考如何帮助孩子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下一步,景东县人民检察院“银生护未队”将继续加强与县关工委、团县委等沟通沟通协作,开发系列亲职教育课程,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帮教亲子团辅活动,确保这些“迷途”的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文字:谢宜静 ▏图片:谢宜静
签发:田治平 ▏编辑:黄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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