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这起特殊的公益诉讼案为何引发关注

  一起特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关注。去年4月,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现象,而给这些未成年人文身的,都是同一家文身馆。之后,沭阳县和宿迁市两级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用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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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给未成年人文身 检察机关介入

  2021年6月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这也是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

  审判长:判决如下:一、被告章雨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二、被告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梅:本案中的被告,他作为一个文身经营者,从2017年6月1日开始,持续了将近三年的时间,一直在从事文身服务,他的绝大部分顾客是针对的是未成年人。文身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一个我们是认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破坏了未成年人身体的完整性,同时对未成年人的健康造成了损害,以及对未成年人的其它,譬如说就业、就学、社交其他权益也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

  小何就是章某提供文身服务的未成年人之一。未满18岁的他因为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案被警方抓获,第一次尝到了失去自由的滋味。曾经喜欢炫耀文身的他如今追悔莫及。

  

  记者看到,小何的臂膀、前胸、后背、脖子、面部和腰部都文满了墨色图案。全身几乎三分之一的皮肤被文身覆盖。

  小何:脖子这是文身,文了挺多。

  小何说,自己上中专时,父母每个月会给自己留了300元钱的生活费,但他把这些钱全部都花在了文身上。现在他中专即将毕业,马上要进入社会,这些文身已经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如今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把自己身上的文身洗掉。

  

  小何:反感,特别反感,恨不得把它抠了,糟蹋自己啊。

  小何母亲:叛逆期啊,他们觉得自己文了文身很帅、很好看,其实他不懂得以后对他自己有什么伤害他都不懂,长大了后悔都来不及,花很多钱都洗不掉的,很难看的。

  与小何情况相似,小赵的手臂和前胸后背也都文满了各种墨色的花纹图案。

  小赵:当时觉得挺好看,(现在)影响自己今后的工作。

  小赵说,自己本来打算在毕业后报名参军,但是由于身上的大面积文身,他只好放弃自己的理想。

  小赵父亲:这个毕竟要到学校里面,人家肯定要查他身上,五官什么都要查的,本来我打算送他去当兵的,现在文身当兵也当不了。

  文身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还会影响日后发展

  实际上,还有一些孩子在初中时就已经接触到文身,他们瞒着父母在身上文了各种各样的图案。可随着他们的成长,文身带来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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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何说,自己接触到文身,就是刚上中专的时候。那时候,他结识到许多新朋友,其中就包括一些已经辍学,在校外游荡的孩子。小何对这些闯世界朋友非常崇拜,他们的行为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小何模仿,特别是他们身上的文身,让小何觉得非常酷。

  小何:就是他身上也有文身,然后挺好看的,我问他在哪文的,他就带我去了。当时觉得文在身上挺酷挺帅的。

  小何左胳膊上的图案,就是他的第一个文身。这个文身覆盖了他的小臂到肘部的全部皮肤。由于是第一个文身,颜色已经开始变浅。可小何没有想到的是,从这个文身开始,他的人生轨迹就发生了变化。

  小何:当时就割个线,没有多久,大概也就一个小时吧,一个小时结束了。 文完之后回学校了然后不知道为什么,老师知道了,我家里人也知道了,我心里面害怕,翻学校栏杆就跑出去了,一直在外面。

  

  小赵的第一个文身是和小何在同一家店文的。当时刚上初中的小赵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这家文身店,在自己的左胳膊上文一个花臂,为了不让父母发现,他不论是在家还是在学校,都小心翼翼地隐藏着。

  小赵父亲:他回去都穿着衣服,谁去看他的身上啊。到了夏天,他套了那个袖子在上面,我说每次回家他套袖子(可能)怕晒黑掉,我也不可能去问他。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两个多月以后,一个偶然中,父亲发现了小赵的花臂文身。

  小赵父亲:他睡觉被我(把)膀子撸起来,我看到了。我就是生气啊,被我打了,睡觉都被我拖起来打了,太伤心难受了,对不对。

  小赵的父母对他的文身行为进行了严厉警告,禁止以后他在身上再做任何文身。然而父母的警告,对于当初正处于青春期的小赵来说,不仅没能起到制止作用,反而激发了小赵的逆反心理,之后小赵又陆续的在身上文了唐狮、画臂、满背等等图案。

  小赵的父母发现他们的劝说制止都不起作用,于是他们想从源头控制,找到了给小赵做文身的这家文身店,希望以后文身店不要再做小赵的生意。

  小赵父亲:对我们这孩子,你看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花钱倒无所谓,小孩子你看弄成这样。

  然而没过多久,小赵的父亲发现孩子的前胸又增加了一个文身图案,这让他忍无可忍。盛怒之下他将小赵暴打了一顿。从此以后,父子两人的关系降到了冰点,小赵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要去除文身 治疗过程漫长而且成本极高

  2019年的一天,小赵的父亲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小赵因为参与校外聚众斗殴事件要进行未成年人学习教育。此时小赵的父母才意识到,要改变小赵的行为,就必须让他离开原来的朋友。要帮助小赵树立新的形象,关键的一步就是清除文身,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与制作文身的相比,清除文身远比想象中困难得多。

  小赵父亲:管他花多少钱也要给他洗掉,不然他这以后,人家岁数大的上看他还害怕呢。我给他洗掉,痛苦,肯定疼的,别的也没有办法了,只有这样让他洗。

  小赵身上的文身多达十几处。制作文身的时候只需要几百块钱,可清除文身的价格却翻了十几倍,仅左前臂一处图案的清洗费用,一次就要一万多元钱。而想要把全身的文身都清除掉,至少需要几十万。

  小赵父亲:可能有疤的吧,他是今年给他洗一下,明年可能还要洗,他要洗几次的,一次洗不了。

  文身清洗后,要等新皮肤长好才能进行下一次清洗,这中间至少需要间隔三个月。现在,小赵的左臂洗了三次文身,依旧清晰可辨。而更多想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因为文身面积太大,担心受到伤害只能望而止步。

  小赵:就是像那个火一样吧,激光打在你的身上面,然后打出来还会有一种肉被烤焦的糊味。

  小赵父亲:希望管理一下,把这个事情管理一下,不能让下面的小孩儿再出来(文身),我家孩子已经受到(影响),我不希望在别人家的孩子受到这样的影响。

  进一步走访调查 检察官发现文身行业失管无序

  那么文身行业究竟归哪个部门管理,谁来规范和监管文身行业的经营行为呢?家长们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相应的管理部门。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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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很多涉案人员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现象,而且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梅:身上有一些文身,后来进一步审查发现,有一些文身的面积还是蛮大的,有的是在面部,有的是在背部,手臂、腿上都有。譬如说面部会文上一个天眼,下巴的位置文一个生死线。

  经过了解,叶梅发现这些未成年人大多是在一家名叫锦绣堂的文身馆内文的。随后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与当地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赶到这家文身馆了解情况。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梅:发现文身馆经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相关的执照,属于无证经营,另外从环境上方面讲,环境也是比较脏乱差,没有消毒的一些设施、工具。另外经营的范围,也是譬如说除了文文身,还有洗文身。洗文身属于一种医疗行为,需要取得医疗许可证,如果没有经过卫健部门批准去洗文身的话,还是属于非法行医的行为。

  涉案商家无证经营 文身染料有毒有害

  调查显示,纹绣堂的店主章某在从事文身业务时并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也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同时,章某还在没有申请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清洗文身。随后,检察官和执法人员将文身用的染料送往专业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用于文身的染料每1千克中含有11毫克的游离甲醛,对身体有毒有害。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梅:颜料就是从淘宝的网店买的一些,也没有正规的厂家,都是一些英文字母,也没有相应的批号。不利于身体的健康发育或者是说对他们的健康损害,在成长期会产生更大的危害后果。

  经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文身馆混乱无序和行业失管的问题完全暴露在检察官的面前。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梅:文身行业目前国家没有相应质量和行业的标准。

  

  检察机关认为,由于行业失管导致的部分文身馆违法开展文身业务,为未成年人文身,给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10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向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他们依法履职。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梅:督促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文身行业的监管。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按照我们行政公益诉讼检查经营的要求,也落实了相关的一些职责,对文身馆也进行了整治。

  行政诉讼后检察院为何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沭阳县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这一案件并未就此完结,随后,这一案件线索上报给了宿迁市检察院,去年12月25日,宿迁市检察院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追究文身馆老板章某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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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在向法院提交的诉讼请求中,认为被告章某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梅: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们认为不特定未成年人的权利是属于国家保护的公共利益,未成年人的权益也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利益。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家云:要让所有从事文身行业的经营者让他们知道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因为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他会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未成年人将来的就业、就学,包括参军招工等等。

  为四十多名未成年人文身 检察机关当庭出示证据

  2021年5月24日,这一案件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被告文身馆经营者章某为40多名未成年人文身,以及为7名未成年人洗文身的证据。对此被告章某没有异议。

  审判长:文身的染料或者说操作是否会给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被告章某:会,文身是文在表皮的真皮层。

  审判长:你同时也是既给别人文身,有的时候也清洗文身?

  被告章某:对,我清洗文身,一般都是清洗特别小的文身,比如说天眼这些(图案)。

  

  但庭审中被告章某提出,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能否给未成年人文身,因此不能认定他构成侵权。

  公益诉讼起诉人:你认为能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

  被告章某:我认为给未成年人文身确实不合适,是否违法由审判长判定。

  公益起诉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应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正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一样,符合立法本意。

  公益起诉人:客观上不利于未成年人在社会融入主流文化,进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文身限制未成年人就学、就业、报考,限制未成年人报名参军、报名加入人民警察队伍等等,损害未成年人的发展权,参与权。

  出庭的专家证人也相继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沭阳县中医院美容中心主任 刘厚生:文身是一种有创(操作),它要经过色料进入人体,文身是不能够被完全清除。目前比较理想的方法是采取激光洗文身,激光洗文身过程漫长。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当权利侵害行为涉及到不特定未成年人利益时,就具备了公共利益的属性。文身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伤害,带来社会公众负面评价同时,对其心理健康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狄小华:未成年人的文身多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因为模仿,那么这种文身,一旦他认识到这个文身对自己后面的影响以后,他会后悔了,因为他无法完全清除,就会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向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2021年6月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并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这也是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

  判决后被告章某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目前这一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家云:希望未成年人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当中健康的成长,让他们法律所赋予给他们权利都能够得到实现和保护。

  检察院建议应完善立法 规范文身行业治理

  检察官表示,本案虽然已经判决,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仍任重道远。如明确文身行业分类、文身场馆是否属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范畴,文身经营者从业资质,从事文身服务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等,都需要相关部门予以明确。检察机关建议,应完善立法,规范文身行业治理。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家云:目前行政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当中,因为职能规定的原因,职能它还是有一些缝隙的,我们希望他们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引起重视,对文身馆的监管能够配合得更加紧密,使他们不要有缝隙。也想通过这个案件的办理来推动有关文身馆领域行业标准行业规范的出台,目前这方面是欠缺的。

  

  除此之外,专家指出,以往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提起的公益诉讼,主要局限在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但在新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第106条中,第一次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涉及公共利益时,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你会发现以前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冲在最前面的,一般来说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组织,但这次是检察院,是因为这次的《未成年保护法》中明文规定了,个体的人民检察院是对可能侵害到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未成年人权益的时候,他们是一个公益诉讼的唯一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