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随迁】2023非深户未成年子女随迁办事指南(含非婚生育)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选择父母任意一方户籍登记户口,在未成年之前(即年满18周岁前),未成年子女可随时迁移户籍到父亲或者母亲户籍名下,而且没有次数限制,当父母或其中一方迁移户口时,未成年子女也可随之一起迁移。

  大方向上全国是统一的,但在具体实施和办理流程上各城市存在稍许的差异。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详细聊一聊深圳对于非深户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管理和迁移办法。

  非深户未成年子女随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随迁子女与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

  二、随迁子女户籍在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簿上;

  三、随迁子女属非婚生育的。

  各类型办理流程及材料:

  一、随迁子女与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不管父母同时迁移还是其中一方迁移,未成年子女都可以随之迁移,而且可以与父母同一时间迁移(也就是说,不需要父母完成户口迁移后再办理子女的)。

  1、所需材料:

  1)身份证(谁迁提供谁的,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的不用提供);

  2)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深圳人社部门批准发放的入户指标卡号(注意:指标卡号大人是大人的,小孩是小孩的,几个人迁就有几个指标卡号);

  5)深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与父母的证明合并在一起)

  6)原户籍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与父母的证明合并在一起)

  7)《出生医学证明》

  8)落户地证明材料(详见文末)

  其中第5、6两项材料是在办理过程中取得的。

  2、办理流程:

  1)父母或其中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先通过深圳市人才引进取得入户指标卡号,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入户指标卡号同时发放(只要申请时填写了随迁子女信息就会发放指标);

  2)申请人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准迁申请(连随迁子女一同申请),取得《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返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取得《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及其它材料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和新身份证。

  二、随迁子女户籍在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簿上的,此时随迁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未成年子女与拟迁移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另一种情况是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例如:未成年子女与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上,父亲在另一户口簿,而父亲做为申请人迁移至深圳,未成年子女要随迁的)

  (一)未成年子女与拟迁移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此时可参考上述第一种类型办理;

  (二)未成年子女与拟迁移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此时又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

  第一种方式:先将随迁子女的户籍与拟迁移人员户籍迁到同一户口本上,比如:子女与母亲户籍在湖南,父亲户籍在江西,父亲准备将自己和子女口迁至深圳,此时需要先将子女的户籍迁到江西,然后再按上述第一种类型办理。

  第二种方式:拟迁移人(大人)先将户籍迁至深圳,拿到深圳户口簿后再申请将子女的户籍迁至深圳。此种方式入户指标卡号、准迁证是大人和子女分两次申请的。

  三、随迁子女属非婚生育的,子女同样可以随父母迁移,此时也会出现两种情形:

  第一种:子女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拟迁移人(大人)先将户籍迁至深圳,然后再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随父入户的,还需提交国内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免提交)。

  4)有下列情形的增加提交相应材料:

  1.本市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生育的子女,需提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2.港澳台地区出生的,提交新生儿入境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出生证明为英文版的,还需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版翻译件。受理时需面见新生儿,拍摄申报人及新生儿图像。

  3.国外出生的,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证,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同时做中文翻译;使领馆认证但未同时做翻译的,补充收取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父母和子女回国时使用的入境证件。受理时需面见新生儿,拍摄申报人及新生儿图像。

  第二种:子女出生后已将户籍登记在父或母亲名下的,根据登记情况选择上述第一或第二大类型办理即可。

  【注意】此时不管是随哪一方迁移,子女亲生父母必须共同前往户政大厅现场签署《非婚生育情况说明》

  落户地证明材料(需根据入户地的选择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或配偶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公租房)立户的,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有住宅用途房产(公租房)的,必须在该房产地址立户。受理前先持房产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开具标准地址单。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2.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3.亲友合法住宅用途房产立户。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立户条件,亲友在本市有未立户的住宅用途房产,同意申请人在该房产立户。业主本人持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开具标准地址单,同时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4.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无立户及迁入配偶家庭户条件,本市家庭户户主的亲友同意其挂靠入户的,可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凭户口簿默认户主同意其挂靠)。到派出所(户政中心)落户时,须户主同时到场,核实户主身份证,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后办理。

  5.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无立户及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应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6.挂靠配偶所在单位集体户。申请人无立户、迁入家庭户及单位集体户条件,其配偶为本市集体户(不含代管户、人才专户)成员的,应挂靠配偶所在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7.迁入人才专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社保缴纳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

  关于落户地的选择技巧,可参考往期文章:落户时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派出所人才专户该如何选择?入户必看!

  相关阅读:

  2023年落户深圳的条件、办理流程(干货必读)

  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正式发布执行!

  【落户深圳】完成户口迁移后哪些证件需要一起变更?

  深户办理避坑指南,自行办理指引手册,落户前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