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润心·师德师风】法暖童心,守望未来——岱岳区实验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法暖童心
守望未来
岱岳区实验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法律守护幼儿健康成长,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法律法规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教师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意识,岱岳区实验幼儿园开展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培训活动。
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对监护人监护、校园安全、学生欺凌、学习负担等问题,均有涉及。
详细解读
培训中,马甜甜老师为教师们详细解读了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文,尤其是修订变化方面的内容。马甜甜老师提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德”是师之本,师以德为先。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侵害,也是教师的“德”之体现。
之后,马甜甜老师重点围绕“学校及教师的法律责任”这一部分进行了分享讲解,并和老师们分享了几个社会上的热门案例,就校园欺凌、网络侵害和心理健康保护展开讲述,引起现场老师们的积极互动。
深刻领会
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老师们进一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应该怎样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同时也提高了老师们的自身修养。相信老师们将会在今后的一日活动中更加规范自身的行为,切实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在和谐、法制、安全的阳光下健康快乐自信地成长!
关爱未成年人,
呵护祖国花朵,
让法律为未成年人撑开一片蓝天!
幼儿园的话:
请家长们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履行监护人的义务,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家园齐携手,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END
编辑|马甜甜
审核|侯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