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年内实现无长期乞讨未成年人 2年以上找不到父母及监护人的可办理户口登记

  昆明年内实现无长期乞讨未成年人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问题已引起各界关注■ 都市时报记者 高伟

  ■ 都市时报记者 向星权 实习记者 戴春晨

  昨天,昆明市民政局举办了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宣传活动,将从现在起对主要街道和场所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劝离、劝导救助工作,力争年底在昆明街头和主要场所不再有长期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

  年均救助2500余人

  为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昆明设有2个专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在全国首创了“亲朋式救助、校家式管理”新模式,即在救助保护机构里,干部职工把救助对象当自己的亲戚朋友来对待,像父母对待孩子、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对待未成年人。目前,全市年均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500余人。

  昆明市民政局副局长朱树位称,虽然昆明在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很多困难,主要是救助工作繁重、救助保护机构不健全。目前,除宜良之外,很多县区无专门机构,无专职工作人员,也无专门的经费保障。

  多项措施确保流浪儿童回家

  朱树位说, 此次“让每个流浪儿童回家”专项救助工作分为3个阶段:今年1月份到7月份,宣传政策法规,协调救助保护工作;7月份到9月底,对主要街道和场所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劝离、劝导救助工作;10月份到12月底,做到发现1个救助1个,力争年底在昆明街头和主要场所不再有长期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

  在从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入手、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的同时,民政部门将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并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护送返乡工作。对患有危重疾病的,首先安排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然后及时护送返乡。相关部门会利用现代手段,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找到的,由救助机构及时护送返乡;暂时没有找到的,在继续查找的同时,由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代管;对2年以上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公安部门按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