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叙夹议:未成年人校园霸凌,是不是真的报警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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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生被三名女子殴打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友关注。在长达10分钟的视频里,三名女子多次对穿校服的女生扇耳光、扯头发。被打女生多次求饶,甚至被打出鼻血。很快,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打人者与被打者是同校学生,目前,打人者已全部被抓获。被打者经医院诊断,伤情无大碍。这又是一起令人气愤的校园暴力事件,引发暴力的原因虽不清楚,但视频传达出的信息再次引发人们关于校园霸凌为何屡禁不止的思考——视频中,一位女生直接威胁受害者,“你报警没用,我们都没成年”。难道就因为未成年,真的就是“报警没用”?打人不犯法?

  于今年3月1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过,虽然刑事责任年龄有条件地下调了,但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来说,只有几种恶劣犯罪才会负刑事责任。至于校园中的日常欺凌,本身界定标准就比较模糊,现实中就算报警,多数时候也是让学校或家长“加强教育”,不会对当事人有太严重的法律惩罚。

  而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实际上,14岁的孩子早已具备善恶观念,他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总让受害者承担后果。要有效减少校园霸凌事件,要有针对性地去扭转少部分学生的这种“报警没用”的心态。

  警方要用实际行动打破了施暴者“我们未成年”“报警没用”的妄想,《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权益受到损害的未成年人,不是未成年施害者的保护伞,要让这些施暴者明白,知法犯法、轻视法律,必受严惩。

  

  校园方面要有细化的操作规范,畅通渠道,规范流程,让被欺凌的学生及时“申诉”。据媒体报道,79%的校园霸凌不为人知,很大程度是学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理态度,客观上包庇纵容了霸凌者。学校的漠视和霸凌本身一样可怕。

  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冲动,喜欢拉帮结派,有些行为如果能得到及时提醒和制止,未必会演变成恶性暴力,可如果长时间失控,很可能急剧变质恶化,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学校和家长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问题,严肃处理每一起校园欺凌事件,通过加强教育惩戒与矫治,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也让每个学生走上健康的成长之路。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有少部分学生很难通过教育提前预防,目前法律对这部分人有些处置乏力,在出现暴力事件之后,通常只能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才会由政府收容教养。只是,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校园霸凌等事件屡禁不止,而且频频引发争议,主要是因为一些未成年人抓住法律“漏洞”无法无天。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考虑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震慑校园暴力,对一些屡教不改的“惯犯”,应该坚决通过收容教养的手段,让更多未成年人看到,霸凌别人不是“报警没用”,而要付出沉痛代价。

  校园暴力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应坚决予以抵制。如果遭受了校园暴力,不要害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或孩子的权益,希望法律能呵护每一个少年,让青春充满阳光。

  好,以上就是今天的《夹叙夹议》,我是郑磊,感谢您的收听。您还可以通过“听听FM”收听本期节目回放,搜索“夹叙夹议”还可以收听到更多新闻评论。再见。??

  

  记者 /  郑磊

  编辑 / 史知凡 张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