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是否有效
未成年人打赏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未成年人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则需要视情况而定。
1、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购买小零食或者普通文具都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近日,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可退还。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若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打赏主播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行为是无效的。
首先,未成年的家长可以找到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其说明情况,双方协商退还事宜。
倘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找到相关调解部门,由第三方介入调解。
最后,在无法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家长可以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到法律规定的法院立案起诉。当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也可以达成和解。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的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也不能打赏。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通知》还要求对初步筛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清理整顿;对整体不符合开办直播业务条件和能力的平台,应通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关停其直播业务。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人、八周岁以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人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不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打赏主播的行为是无效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是否有效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