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倡议书,请您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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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的“共同义务”,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滨城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部署要求,坚持诉源与溯源理念,注重抓前段、治未病,注意发现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努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滨城区检察院向您发出倡议,全文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
社会各界朋友: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倡议:1.不断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严格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义务,精心育人、依法经营,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认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机关、学校、宾馆、酒店、医院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3.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4.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零容忍”。对单位雇佣童工,旅馆酒店违规允许未成年人住宿,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以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售卖烟酒、引诱参与黄赌毒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举报。5.认真贯彻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善待迷途知返的未成年人,为他们在求学、就业等提供方便,使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6.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请各位家长做好孩子的引路人、守护人、陪伴者和监督者,引导孩子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教育孩子远离犯罪,对发现的吸烟、饮酒、打架等不良行为及时予以纠正。7.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老师的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工作者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身的榜样意识,加强教育管理,积极防范和制止校园欺凌、校园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8.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积极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共同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检爱同行,共护未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滨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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