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大于历史:《翻案》的写作伦理 | 师力斌

  蒋峰的中篇小说《翻案》让我惊讶的地方很多,叙事的精确,视角的变换,情节的旁逸斜出。他不按常理出牌,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人物上场眼花缭乱,秩序却井井有条。锐利的穿透力,宽广的辐射面,使它像一枚能量很大的放射源。不光能看到职场、官场、凶杀、爱情、悬念,这些当下小说和电影司空见惯的标准配置,还能看到“历史”、“现实”、“真实”。当然,后面这老三样,通常被时尚的写作者们认为过气了,是所谓现实主义创作方法这一“陈旧”写作系统中的配置。这老三样往往是令人头疼的高墙。蒋峰以他的叙事轻功,翻越了这几堵高墙。

  我有非常奇怪的阅读感受:故事既简单又复杂;既是大杂烩又是有机体;时间既流动又静止;空间既封闭又开放。既打开了虚构之门,又打开了真实之门。最重要的,既玩弄历史,也玩弄真实。蒋峰确实是在玩弄“真实”与“历史”。“历史”不断向“真实”挤眉弄眼:你怎么看我呢,你怎么用这种眼光瞪着我呢?假做真时真也假。已经很难分清这个杀人犯的故事是真是假,是虚构还是历史。如果薛至武、詹周氏是假的,那么,张爱玲、胡兰成、苏青是不是假的?周佛海、胡兰成是真的,施拜休、徐沛东是不是真的?小说令我产生了强烈的冲动,去仔细研读有关胡兰成、张爱玲、苏青、周佛海等人的生平资料,仔细研读日据时期上海的历史。当然,这个冲动持续了不到半个小时便消失了。我自己哈哈一笑:有点上当受骗。有研读的必要吗?没有这个必要吗?

  为什么《翻案》能让我产生如此纠结的想法?我觉得是它的写作观与众不同。这个写作观就是,历史中的现实就等于真实,或者反过来,找不到现实的历史必然是不真实。现实就是历史中真实的部分。小说的重要功用之一,就是帮助、引诱、或裹挟读者寻找历史中的现实。至此我们就不难明白,小说既要包含历史,还要包含现实。说白了,小说大于历史。

  以假乱真和以真乱假,历史与虚构让人无法分辩,但历史的真实,詹周氏、薛至武这些人物命运的真实,却让我共鸣。《翻案》叙述了一个有关“历史中的真实”的故事,演奏了多个人物的命运交响曲。蒋峰一向偏爱悬疑,许多评论者注意到了这点。但这部以悬疑为噱头的小说,突破了悬疑的框架。不仅仅是案发杀人,查找凶手,侦破,审讯,辩护,反复,执刑,这些我们在各种狗血剧里司空见惯的元素,还牵涉到了阴谋,爱情,权钱交易,政治变节,民族大义等多个主题,特别是历史巨变。《翻案》很有《活着》的意味。杀人疑犯詹周氏,由本来的死刑犯变成了延年益寿的九十岁老太,昔日风光无限的警察局长薛至武,解放后成了镇政府的司机薛师傅,日据时期大红大紫的畅销书作家苏青,成了看大门的老太太。这些人物命运的戏剧性,一点都不输于《活着》里边的龙二、福贵。用小说中的原话是,“三十几年从宣统到北洋,从租界到汪伪,从民国到解放,王朝更迭,你永远都不知道你明天的命运如何。”这种今不知明的历史体验,恐怕正是《翻案》要寻找的历史中的现实。薛至武的命运最具神秘色彩,也正是这一规律的体现者。按道理说,他是日伪上海的官员,本应以汉奸论处,但却侥幸活了下来。更为奇妙的是,解放后他依然较为幸运。“事实上连薛至武自己都想不通,自己怎么还不死,新中国解放,五六十年代毙了那么多人,政委也没找他谈话。也许是从1945年就一直在提篮桥坐牢的关系。”警察头子,汉奸,军统卧底,国民党的敌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汽车司机,这多重身份重叠在一个人的身上,该是怎样的戏剧性?这种历史的戏剧性让人无从把握,无从知晓。从细节来看,薛至武的命运奇迹,戏剧性色彩过于浓厚,不能言之凿凿地给出他不死的理由,多少有点避实就虚,有过分依赖叙述空白之嫌。但反过来想,如果小说言明理由,恐怕效果大打折扣,小说拥有的历史神秘感、整体气质将不复存在。

  个人命运与大历史的结合,仅是《翻案》的一个维度。还有更多的维度。人性的维度,法治的维度,妇女命运的维度,社会良心的维度(这个主题在石一枫《地球之眼》中有精彩的呈现)、民族主义的维度等等,每一个维度都能打开新的解读空间。就拿法治维度来说,这是我们文艺的软肋。中国谈法治已经多年,但是在文学作品中,法治话语严重缺失,这是非常有症候性的。陈源斌的《万家诉讼》几乎是个特例。近几年来,我读过的以法治为主题的小说仅有艾玛的《初雪》,探讨前苏联的法学思想和中国的法律实践。蒋峰的这部《翻案》,建构了一个相当精彩的错案案例,不能不让我想起呼格吉勒图案或聂斌案。围绕詹周氏杀夫案所展开的法律实践证明,法律仅仅是一个装饰。薛至武拿手电筒在这个女人身上色迷迷地照射的场景,所呈现出来的法官/色鬼、女犯/女色的角色互换,有不可抵挡的穿越历史的生命力。

  《翻案》也让我想起《三国演义》。几百年来,《三国演义》一直在扮演历史真实的角色,它大于《三国志》。它既可以做历史参考书,也可以做官场指南,也可以当商业宝典。《翻案》是不是可以既当婚姻史读,也当法制史读,还当社会史、思想史读?下这样的结论可能为时尚早,但它的确包含多种解读的可能性。《翻案》当然不是《三国演义》,《翻案》的着眼点不是重大历史事件,而是被重大历史掩盖的人的命运轨迹。表面上是小人物,平民视角,实际上思考的还是大历史规律。《翻案》有双重含义,翻詹周氏杀人的小案,也翻现代史的大案。《翻案》呈现了小说对历史的新理解。

  小说本来就是虚构,这已经是当代文艺理论的常识。按理说,我不应当陷入有关真实与虚构的纠缠之中,不应该再有以上这样纠结的阅读心理。从1980年代的先锋派小说以来,人们早已适应了放弃对大历史的追问。马原、格非、莫言、余华等人早期的小说无不如此。先锋派小说故意抛弃原来所谓的大历史,特别是像“三红一创“那样的大历史叙述。即使陈忠实的《白鹿原》涉及近现代百年史,但它所提供的历史图景,也与我们原来理解的历史大相径庭。可以说,几十年来的小说烦透了大历史,虚构取得了压倒性优势。近在眼前的例子就是抗日神剧,石头打飞机,裤裆里藏手榴弹,虚构已经荒诞到了脑残才会相信的程度。小说要么不写历史,要么把历史当妓女,这种写作伦理充斥市场,竟然大量的人买账。从理论上讲,一切历史都是叙述,一切历史叙述都是虚构,但此虚构与彼虚构不是一回事。追求还原历史真实的虚构,与用历史装点门面贩卖私货的虚构,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蒋峰属于后者。他当然是先锋派的徒子徒孙,也吸收过新历史主义的营养,但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叛逆者。他依然有探究历史真实的冲动。他重新回到历史上空。他想为我们熟知的历史翻案,换一个字眼,重写历史。重写他眼中的历史真实。我不知道蒋峰在何种意义上看待这种虚构的历史真实,但我认为,他对历史的认知,有与众不同之处。历史不仅仅是重大历史事件,不仅仅是周佛海、汪精卫、蒋介石式的名人史,还是薛局长史,是詹周氏史,是律师施拜休史。历史不是地雷,不能绕着走,历史是通向未来的必经之路,需要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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