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00年广州一桩不伦之恋引发的伦理悲剧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我们常把生的美丽但内心狠毒的女人称为蛇蝎美人,这样的女人,即便她生的了一幅好皮囊,但手段残忍,处世完全不顾及道德与法律,所作所为皆为人们所不齿,最终的结局自然也难以善终。
河南的刘冬梅就是一位典型的蛇蝎美人,她曾在某家职业院校内就读导游专业,由于生得出众,受到学校里不少异性的追求。这也极大地满足了刘冬梅的虚荣心,她凭借着美貌不但得到了追捧与庇护,更是省下了不少生活费。最后,她选择和待她极为迁就的混混王某在一起。
王某虽然家境贫寒也没有一份正经的工作,但是却为刘冬梅付出不少,在他看来能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是自己的福气,于是便处处顺着她,生怕惹得她不高兴,与自己分了手。后来,即便是王某得知刘冬梅出轨时,他也没能做到狠下心来与她断绝一切关系。
这事还得从刘冬梅进入一家旅游公司开始实习说起。毕业后,刘冬梅被分配到广东的一家旅游公司,刚好在她实习的那段时间常常有个姓黄的老板来公司谈合作,刘冬梅也与他见过几次。当某次他趁着旁人不注意塞给了刘冬梅自己的联系方式后,刘冬梅立即就明白了他想要什么。
起初,两人只是保持着普通的地下情人关系,而后慢慢的,刘冬梅发现自己已经无法离开黄老板。无论是他所给予的物质生活,还是两人不断来往培养出来的情感寄托,对于刘冬梅来说,都是她用尽全力想要抓住的东西。
不久后,刘冬梅与黄老板的这种关系被异地恋的男友王某撞破了,他质问刘冬梅为何要背叛自己?刘冬梅说是因为对方有钱,能让她日子过得舒服。这话直接怼得王某哑口无言。他站在原地沉默了许久,最后也没和刘冬梅提分手,便转身走掉了。
与黄老板来往的时间越长,刘冬梅心里也越来越不知满足。这样的一段关系让她很没有安全感,毕竟她心里其实很清楚,或许自己的确对黄老板产生了除贪慕金钱外的一些感情,可黄老板所贪慕的从来都只是自己年轻的容颜,此外,便再无其他。
女人的青春如同花朵,盛开时艳丽万分,凋零时无人问津。刘冬梅的青春也会很快逝去,甚至过个一两年后,黄老板彻底厌倦了她,便会再次寻找新欢,那么刘冬梅便会被彻底抛弃。眼前的美好都只是暂时的,为了能给自己开辟出一条长久的财富之路,刘冬梅找到了王老板的妻子。
看到黄老板的妻子潘某时,刘冬梅彻底吃了一惊。不仅仅是因为她平凡而不出彩的样貌,更是因为这个女人逆来顺受到了一种令人无法想象的地步。即便刘冬梅拿出证据向她表明了自己与黄老板见不得人的地下情,但得知此事后的潘某非但没有生气怒打小三,反而十分心平气和。在来到这里前,刘冬梅便已然做好了与她吵架甚至殴打等心理准备。
但她如今这副样子,不知所措的反而变成了刘冬梅。想来也是,黄老板又怎么会只有自己这么一个地下情人,恐怕潘某很早以前就习惯了。面对刘冬梅对自己的各种羞辱,潘某也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可每当刘冬梅提到要她与黄老板离婚时,潘某则表现出了坚决的抗拒,甚至劝诫刘冬梅重新找个好人家嫁出去,不要再来继续纠缠。
最后,刘冬梅干脆捅开天窗说亮话,直接问她为何即便选择忍耐也不愿离婚。潘某淡淡地回答了一句,“如果你是我你也不会愿意的,我身后哪有什么退路可以走”刘冬梅听完后陷入了沉默,她开始静静地打量着这栋气派的房子,感觉自己像是在打量着一个梦。
其实,刘冬梅也并不是没有直接找黄老板说过自己想要与他结婚成家的想法,黄老板也能听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只是每次都拿他老婆当借口,说自己并非不想与刘冬梅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只是老婆怎么着也不肯离婚。于是刘冬梅这才上门去亲自找的潘某。
眼见着潘某心意如此决绝,劝说是没有用的了,于是在面对自己内心不断焦灼的欲望时,刘冬梅选择了一条极端的不归路。她找来仍旧对自己心怀念想不肯放手的男友王某,百般地向他示好,这也令王某受宠若惊,以为女友回心转意,全然不知自己已是她的“套中人”。
随后,刘冬梅又向王某捏造了一个谎言,称自己因为刚刚入职,家世贫穷又毫无背景,每天在公司都会受到一个女人的侮辱与嘲讽。得知此事的王某立马怒了,问那个女人到底是谁,青筋暴起的他想要亲自找那个女人算账。刘冬梅又哭着添油加醋了一番,看女友受如此委屈,王某更加怒不可遏,甚至想要亲手杀死那个女人。
刘冬梅觉着火候差不多到了,便对王某说那个女人一会儿就到,自己早早地约了她过来,于是刘冬梅又把自己的杀人计划告诉了王某,而王某仅仅只是思考片刻后,便点头同意了。事实上,他们口中那个所谓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刘冬梅的女同事,而是黄老板的妻子潘某。
刘冬梅向她谎称自己已经下定决心结束与黄老板的地下情关系,两人断绝了来往。只是黄老板还有一件珍贵首饰留在了她这里,想来应当归还,于是她便约了潘某来到她家。当潘某一走进门,她就被躲在门后的王某迅速砸晕,随后两人亲手杀死了她,并抛尸各地,以为这样便能瞒天过海,逃过制裁。
不久后,潘某的部分尸体被人在江内发现,警方经过调查后,顺着仅有的一些线索锁定了黄老板的情人刘冬梅,也确实在她家中发现了与潘某之死相关的证据,经过审讯,两人交代了一切。就这样,刘冬梅与王某纷纷入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刘冬梅与王某杀害潘某,属于事先主观有预谋的行为,且抛尸各地,情节恶劣,最终,两人被判处死刑。
披着一副美丽的皮囊,却为了利益残害他人,蛇蝎美人刘冬梅的下场完全是自作自受。外貌也许能给她带来短时间内的优待,但恶毒的心肠却直接将她送往庄严的审判台。美与丑相伴而生,如同两座相邻的庙宇,外貌不是它的决定因素,行动才是,所以说,选择美丑的权利往往在自己的手中,而非他人的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