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服 (旧时官吏的制服)
公服是从北魏北齐至明朝的品官在公事、常朝、谒见、婚礼时所穿的一种汉服,服色有紫、朱、绿、青四等,相当于现在公务人员所穿的制服。如公服即比朝服少蔽膝、剑、绶诸物。明代由右衽圆领袍、纱帽幞头、束带组成,公服制度被日本、朝鲜等汉文化圈国家普遍采用。
公服也指官吏的制服。《北史·魏孝文帝纪》:“(太和)十年,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四年》胡三省注:“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绯、绿、青。”隋唐以下,有朝服,有公服。
朝服亦称具服,公服亦称“从省服”。见《隋书·礼仪志七》。《新唐书·车服志》:“从省服者,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谒,见东宫之服也。亦曰公服。”
中国官吏穿着专门的公服坐堂办公,大约开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此以前,似乎还没有这样的制度。我们从有关汉代服制的著作,如《汉官旧仪》、《独断》、《汉礼器制度》、《后汉书·舆服志》等书中,可看到大量关于祭服、朝服的记载,但其只有在魏晋以后,这方面记载才逐渐多见。如《世说新语·伤逝》记谓:王浚仲为尚书令,著公服,乘轺车,经黄公酒垆下过,顾谓后车客:“吾昔与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饮于此垆……今日视此虽近,邈如山河”。
王浚仲即王戎,三国西晋时文人,“竹林七贤”之一,曾任尚书令,司徒等职。嵇叔夜即嵇康;阮嗣宗即阮籍,都是三国时著名文人,也是“竹林七贤”中的人物。根据这一记载,公服的出现,当在三国至西晋时,最晚不会晚于晋永兴二年,即公元305年,因为这年是王戎的卒年。但是,也有另外的说法,如宋代学者认为,公服的出现是在北朝。
《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四年》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元胡三省注:“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绯、绿、青。”和齐时并存的魏,为北魏,辛酉年,即齐建元三年,北魏太和五年,也就是公元481年,比公元305年晚了170多年。不管怎么说,魏晋南北朝时已经出现了公服制度,这是可以肯定的事实。照胡三省的说法,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以公服上的不同颜色来区别职官身分等级了。
唐代公服分
为两档:一至五品官公服,以单衣、裙襦、革带、假带、方心、纷、鞶佩和乌皮履等组成;六品以下,则不用纷、鞶是“从省”,和朝服相比,也无非是省去了蔽膝、佩绶佩剑等物。
自唐代始按一定的服色区别贵贱。宋代承袭唐制,大体为三品以上官员公服用紫色,五品以上用朱色(即绯色),七品以上绿色,九品以上用青色公服。宋代公服其时常称为常服,形制为圆领的大袖袍衫,下加横襴,腰束革带,与幞头、靴等物相配穿用。地位较低的官吏,其衣袖较窄。所持笏板亦须与服色相配,服绯色公服者用象牙为笏,服绿色公服者用槐木为笏。
明代公服亦为袍式,以袍的颜色,袍上绣花之花径大小以及腰带的质地分辨品级。
《白虎通》是这样解释衣服的:“圣人所以制衣服何?以为絺绤蔽形,表德劝善,别尊卑也。”这是以伦理为本位的文化特征在生活方面的独特表现,也是华夏衣冠文明区别外邦异域的重要特征。
衣服成为法权和道德信念的标志,自然衣服在用料式样和色彩上就都有了严格的讲究。
早期服的形制,多做成单层,是一种单衣。另外,两袖都比较窄小,这也是它有别于祭服、朝服的地方,或许是出于方便公务考虑。当时将这种衣式称之为(衣+勾)·礼仪志》记:北朝时,“流外五品已下,九品已上,皆著(衣+勾)衣为公服。”同书自注:(衣+勾)衣即单衣之不垂胡也,袖狭,形直如(衣+勾)内。从史书记载来看,直到隋代,官吏所穿的公服,仍作这种样式。
这个时期的公服形制,已采用袍制,两袖仍然做得比较窄小。至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定公服颜色,共分为四等:一至三品服紫,四品至五品服绯,六品至七品服绿,八品至九品服青。紫色之袍是唐代官吏公服中最为贵重的一种,因此后来就将达官贵人的服装泛称为“紫袍”。
元代沿用元丰之制,百官公服也用紫、绯、绿三色。但又增加了新的内容,最大的特点是在公服上绣织以纹样,如一至五品,虽然同为紫衣,但一品饰大独朵花,花径五寸;二品饰小独朵花,径三寸;三品饰散花,径二寸,无枝叶,四、五品饰小杂花,径一寸五分。六七品衣用绯色,皆饰小杂花,径一寸;八、九品衣用绿色,素而无纹。穿公服时,一律戴漆纱制成的展角幞头。明代公服与常服分制,公服用苎丝、纱、罗等材料为之,制为袍式,盘领右衽,袖宽三尺,所用颜色和元代稍有差别。如一至四品,不用紫色,而用绯色,五至七品,通用青色,八至九品,则用绿色。袍上的纹样则和元代完全相同。根据规定,这种公服专用于奏事、侍班、谢恩及见辞之时。仅次于朝服。至于常朝视事,即在自己的馆署内处理公务,则穿常服。常服以乌纱帽、团领衫、革带三部分组成。革带上的銙饰,是区别尊卑等差的一种标识,如一品用玉带銙;二品用花犀带銙;三品用金银花带銙;四品用素金带銙;五品用银(金+及)花带銙;六品、七品用素银带銙;八品、九品用乌角带銙。
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朝廷定职官常服使用补子,即以金线或彩丝绣织成禽兽纹样,缀于官服胸背,通常作成方形,前后各一,文官用禽,以示文明;武官用兽,以示威武。所用禽兽尊卑不一,藉以辨别身份等级。如《明史·舆服志》记:“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鸳,七品(三点水+奚+鸟)(三点水+束+鸟)、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清代官服也用补子,补子的形状有方圆二式,根据规定,皇室贵戚如皇子、亲王、郡王、亲王世子等。通用圆补,普通官吏则用方补。补子上所绣织的纹祥和明代略有差异,如郡王以上用龙,伯以上用蟒;文职一品用仙鹤,二品用锦鸡,三品用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用白鹇,六品用鹭鸶,七品、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马;都御史等法官用獬豸。缀有补子的衣服,俗称“补服”,或称“补褂”、“外褂”,因为这种服装都是在从事公务活动时加套在其他服装之外的,所以也称“套褂”。在明清两代,受有诰封的命妇--即官吏母、妻,虽然不代坐堂办公,但也备有补服,通常用于庆典朝会。所用纹样可按照其丈夫或儿子的品级而定,如一品命妇,可用仙鹤,二品命妇则用锦鸡,以下类推。凡为武职之母、妻,则不用兽纹,也用禽鸟,和文官家属一样,意思是女子以闲雅为美,不必尚武。
早晚朝
公服用于早晚朝奏事、侍班、谢恩、见辞等,以后改为常朝时穿便服,只在初一、十五朝参时穿公服。这种服制为盘领右衽袍,袖宽三尺,用纻丝或纱罗绢制作。
分级
袍服颜色,一至四品为绯色,五至七品为青色,八至九品为绿色。按品级绣织各种大小不同的花纹。八品以下官员的公服没有纹饰。穿公服时,头上须戴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