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10起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贵州省网安部门在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实现打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警示全社会的工作目标,对扰乱网络空间的网络谣言重拳出击。

      截至目前,贵州省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46起,查处造谣传谣人员330余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50条。现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10起典型案例。

      1、毕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宋某某编造“14岁女孩被强迫结婚”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毕节市宋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结婚现场视频,并在回复网民时编造“事件发生在贵州毕节七星关区父母将14岁女孩嫁人”谣言信息。随后,相关谣言信息被大量转发、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讯问,宋某某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安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取环死人”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29日,安顺市张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取个环人都取上天了”的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被大量浏览、转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讯问,张某某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贵阳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朱某某编造“贵阳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28日,毕节市朱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事情发生在贵州贵阳3月12号死亡三人”的视频,视频中显示有多人在一餐厅内扭打。该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调查,朱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毕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韩某某编造“继父迷奸继女”网络谣言案。

      2022年12月27日,毕节韩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这是发生在贵州铜仁的真人真事一位18岁的姑娘芳芳跟着母亲和继父在一起生活在洗澡的时候被继父用准备好的迷药强奸母亲回来看到后将其杀死”的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被大量浏览、转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询问,韩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韩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5、安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熊某某编造“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25日,安顺熊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紫云县中学校园食品存在巨大安全问题豆腐内添加了化学原料让豆腐变得Q弹、无法折断呼吁关闭所有紫云中学食堂进行严查”。该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调查,熊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熊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6、毕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某编造“黑社会又招人了”网络谣言案。

      毕节杨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黑社会又招人了”的谣言信息。经调查,杨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7、铜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唐某某编造“高考迟到轿车被警车逼停”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7日,铜仁唐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高考迟到赶时间一轿车被警察撵着跑最后被警车撞停”的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调查,唐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唐某某处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8、遵义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李某编造涉“滑县杀妻案”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27日,遵义李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芳芳婆婆判20年张某豪判死刑”的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调查,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9、黔东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吴某某编造涉“村超游客强奸少女”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10日,黔东南吴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贵州村超猛料、五名游客强奸少女门事件、拼命反抗呼救、救命啊、苗族少女回家路上惨遭游客多人轮奸”的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调查,吴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10、安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胡某某编造“安顺暴雨”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18日,安顺胡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进行视频嫁接,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安顺市西秀区火车站附近立交桥被水淹”的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被大量浏览,并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调查,胡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贵州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