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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他们之间的“偷情”?这有点像《雷雨》中繁漪与周萍的关系。当然两者还是不同的,《金瓶梅》中是小妾与女婿,《雷雨》中是后母与前妻之子的关系。假如从现在的伦理关系来看,娶小妾本来就是不人道的,这种“乱伦”的关系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原谅;而且,陈经济不像周萍那样叛逃,潘金莲独立、大胆的追求的陈经济确实并没有辜负她,直到最后,陈经济还把搬取父亲灵柩的事放在脑后,首先想方设法凑上一百两银子,向他的“六姐”表示:“一顶轿子,聚到你家去,咱两个永远团圆,做上个夫妻。”(第八十六回)因此。现在有人认为,他们之间的偷情是“清美”的,说“陈经济是全书中唯一的一个具有一定程度民主性的人物形象”。这我觉得也有点过分,这里的关键是,他们的爱情基础究竟是什么?不明确。如何对待当时的社会伦理关系?假如我们现在不承认小妾与女婿之间的偷情是乱伦的话,那么我们今天如何看待娶金莲与葬父亲两者的轻重缓急呢?这一问题比较复杂,当时的作者是完全采取批判的态度的,我们今天是否能完全肯定呢?社会的关系毕竟不是只有爱情的关系,父子、兄弟、师生、朋友,社会有一个共同遵守的秩序,普遍认同的伦理道德。所以,在这里不以简单化。
三、她被赶出西门家在王婆家待嫁时,“又把王潮儿刮剌上”(第八十六回),这主要出于原始的性欲。
根据以上分析,从潘金莲的几次“偷情”的动因看来,1、我们虽然不能排斥这里存在着一种原始性欲的冲动,2、不排除在异性浪子如西门庆、陈经济等诱惑下存在的迷惘和无奈,3、但无论如何也夹带着一个女性对自己个体能力和价值的自我认定,并在这基础上用自己的实践对于客观社会认同的价值观念作出否定,努力以自己的意愿去改变自我的命运,明显地表现了一种个体主体意识的觉醒。但当时主流的社会规范不承认、不允许这种主体意识的萌发。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这种本身并不健全的主体意识就被压抑,被扭曲,且最终引向了绝路。
潘金莲作为“淫妇”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霸拦汉子”。
一般人认为这是一个“欲”的问题。如孙雪娥说她“怎的霸拦汉子”:“说起来比养汉老婆还浪,一夜没汉子也不成的,背地里干的那茧儿,人干不出,他干出来。”(第十一回)
但实际上更重要的是有个“气”的问题。她地位低,受压抑,要抗争,“霸拦汉子”是她争取自己权利和地位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