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女教师与16岁学生谈恋爱如果是真的,谁该承担主要责任

  3月22日,有人在网上发文称,上海进才中学25岁的英语老师与自己所教的16岁高一男生谈恋爱。

  这位爆料人除了曝出女教师的姓名学历照片等基本信息外,在文中还透露这俩人一个月约会44次,这一点无疑是最让人感到震惊的。

  23日,有媒体采访进才中学,该校工作人员表示,网传信息不属实。

  据传,目前文中提到的已经报警,追究爆料者造谣的责任。

  现在关于这件事,有两个焦点问题,一个是真实性问题,因为有校内学生提供了另一种说法。

  如果这位自称进才高一学生的说法可信,那么就应该是16岁的高一男生主动追求的这位女教师,女教师应约吃饭、看电影属于半推半就。但这种行为显然超出了老师与同学的正常师生关系。

  那么接下来就涉及第二个问题: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仅仅是吃饭、看电影,那么所谓的44次约会,暗示两人之间频繁发生关系,就涉嫌造黄谣。

  综合目前能看到的说法,女教师与16岁学生是恋爱关系,或者至少是暧昧关系。

  至于是否存在性关系,这其实是最难证实,也最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并编造谣言的事情。

  如果确定了第一点,两个人是不正常的师生关系,而是超越了师生关系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就已经可以认定这个老师是非常不合格的。因为我们国家相关部门对老师的行为规范有严格要求,禁止老师与未成年学生。

  而且,如果是男教师与未成年谈恋爱并发生关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男性是强奸主体,女性不作为强奸罪主体。而这种双方自愿的,女性也很难定性为猥亵。

  抛开不确定、证据很难采集的性关系不说。这件事为什么会引发巨大的舆论,往浅了说是教师做了做了教师不应该做的事儿,因为教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你就是教书育人,既然这是一份份内的工作,即使是做不好,最起码得做到合格的水平吧。

  这就如同单位保安,看到贼偷单位东西却不去管,那这位保安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所以就这位女教师而言,是一个既无职业精神,又无职业道德的不合格的教师,如果不是网传的被16岁学生的父亲发现他们的不正常关系,可能她会走得更远。

  不过还是有人在为这位女教师说话,说什么这位25岁女教师和16岁男学生年龄差距不大,男欢女爱是一种正常的情感,并以马克龙为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但这一方面忽略了文化传统和法律法规的差异,另一方面则是以偏概全,用小概率事件试图证明普遍存在。而且眼光如果不是只盯着马克龙,估计会发现同样是两性观念相对开放的美国,女教师与未成年男学生发生恋情,对女教师的处罚会非常重,如果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性关系,女教师会被课以重罪。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一套文化传统做基础的道德体系,这是最基础的基于自觉的人文伦理的内心法。通俗讲就是人有自我约束能力,否则都成了豺狼猛兽、人形泰迪,那还哪来的人类文明。

  客观来说,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从现在能看到的信息来看,16岁学生似乎是主动的一方,但两个人的身份和责权力决定了女教师必须为这件事儿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