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一风流人妻出轨邻居,被公公撞破,引发一桩伦理纠纷

  《世说新语》中有这么一个关于曹操的故事。在年轻时曾经常与袁绍一同出游,有一回他们碰上有人结婚,好奇新娘子长什么样,因此偷偷潜入主人家中,曹操大喊“有贼人!”大家纷纷跑去抓贼,二人不费吹灰之力便将新娘子劫持走了,这便是成语“贼喊捉贼”的由来。

  家住安徽六安的王老汉怎么都没想到,这贼喊捉贼的戏码有一天竟然会在自己儿媳身上发生,儿媳被自己撞破出轨后,竟反过来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桩乌龙案?这还得从王某与张某的婚姻说起。

  王某家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随着年岁渐长也到了需要成家的年龄,在他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后来的妻子张某。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但总归是不讨厌,加上双方家庭还算匹配,这段婚姻便这么成了。

  在王某看来像他这样的婚姻实在是太多了,夫妻之间有时候不一定非要有多喜欢,只要能一起好好过日子便成。为了给以后的孩子多赚点钱,王某在婚后特地去到外地打工,张某则在家赡养父母。

  王某不在意张某不能赚钱,在他看来男主外女主内本就是正常的相处模式,可他怎么都没想到张某所谓的“主内”竟然是将邻居往家里带。

  邻居刘某对容貌较为出众的张某本就很动心,眼看着王某长期在外打工,张某独守空闺,刘某便将这份动心变成了实际行动,直接对张某展开了追求。

  张某与王某之间本就没多少感情,隔壁刘某一追求,张某立刻上了勾,二人开始了一段违背伦理道德的婚外情。

  一开始二人约会还比较小心,但发现没什么人注意到二人之间的关系后,张某与刘某行事也越发大胆起来,张某甚至敢将刘某往家里带。2014年刚过完年,见王某又出去打工了的张某直接将刘某领回家好一番亲热,却被临时有事来找儿媳的公公王老汉撞了个正着。

  看到儿媳如此不检点的行为,王老汉气得不行,立刻就对着二人大骂起来;而见到王老汉撞破了二人之间的“好事”后,张某与刘某非但不紧张,甚至还将王老汉赶出了门外。

  被儿媳赶出家门的王老汉凄凄惨惨拨通了儿子的电话,一听到妻子,还对老父亲如此不敬,王某哪里还有心情工作?买了最快的一班火车赶回了家。

  一开始张某还想狡辩,说王老汉看岔了眼,可一个是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的妻子,一个是自己的老父亲,王某会相信谁显然不必多言,更何况王某还在家中找到了不少妻子与刘某的合照,可以说这二人已经到了一种肆无忌惮的地步。

  见婚外情之事无法狡辩,张某干脆先下手为强来了一出贼喊捉贼,将丈夫王某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对自己家暴。

  直到这个时候王某才真正看清了妻子张某是个什么样的人,此时他忍不住庆幸,幸好自己后一直在外打工,没跟妻子有太多的接触,还没来得及培养感情,不然等自己对妻子有了感情后才识破她的真面目,那该有多难受?

  有人或许觉得奇怪,既然张某与王某之间没有了感情,直接离婚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状告丈夫对自己呢?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张某的出轨行为符合该法律条款中的第五点“有其他重大过错”,在外打工的王某则属于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如果二人离婚的原因是张某出轨,那么张某不仅在财产分割中完全处于下风,能分到的财产十分有限,甚至还可能需要赔偿丈夫王某一定的费用。

  为了能够多分到一些家产,张某这才有了诬告王某家暴的行为,就为了让双方的错误进行抵消,自己可以多分到一些钱。

  但所有人都可以证明结婚后王某长期在外打工,根本没有回来呆过几天,哪来的长期家暴?且张某根本没有任何王某家暴的证据,反而是王某将张某跟刘某的那些合照都保存了下来,作为张某出轨的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一方是空口诬陷,一方有照片为证,法院自然更倾向于王某;再加上自从二人结婚后一直是王某在外打工,替家庭赚钱,张某则全都靠着王某打工的钱生活,因此最后分割财产时张某几乎是净身出户。

  如果王某再狠心一点,他完全可以向张某索要精神损失费,但想着毕竟是夫妻一场,张某在此事过后名声也彻底毁了,因此王某没有将张某逼上死路,而是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后便选择与张某分道扬镳。

  这世上并不是每一桩婚姻都能够尽如人所愿,夫妻之间有争吵有矛盾,甚至为了家庭的发展,有时候难免无法一直陪同在对方身旁,这都是很正常的情况。如果仅因为没有没有浓烈的感情与长久的陪伴便要做出背叛婚姻的事,这只能证明这个人从根本上就有问题。

  婚姻的本质是包容,是理解,是共同进步,是不只在朝夕的陪伴,希望每个人都能慎重对待婚姻,也能收获一份美满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