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的前卫:珠海特区文学创作散论
与“弑父”这个来自西方文化并带有形而上思辨色彩的语词相比,“离骚”显然是一种纯粹民族化的表达。因2300年前屈原写了《离骚》,凡读过小学的中国人就都知道这两个字的含义:是屈原写的有关国家政治与个人遭遇的抒情诗,虽然读得懂的人不是很多。按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的解释:“离骚者,犹离忧也……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离骚,在此就是遭受忧患的意思。我不能确定曾维浩用“离骚”做小说题目的具体用意,但我想这个中国化的语词除开其深厚悠久的历史蕴涵外,起码在曾维浩那里有着遭受忧患之情的意义。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吴天成与王一花半个多世纪的情感故事,便被曾维浩以“离骚”命名。如小说“题记”所写:“离便是骚,骚便是离;不离不骚,不骚不离”。忧而生情,情中有忧,忧情互融,难分彼此。
从情节内容层面看,曾维浩在《离骚》中写的是情感。小说以吴天成对王一花“虽九死其犹未悔”[10]的倾心爱恋为主线,穿过50多年的历史尘烟,真实而形象地展示了人性的丰饶和温润。其中,主人公王一花在前所未有的历史变局里所遭遇到的坎坷苦痛及温暖的人生结局,也为我们验证了一种宽厚的人生哲学的存在价值与可能性。
依据小说的基本情节,王一花的人生经历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王一花15岁时,正值抗日战争的后期,哥哥在常德保卫战中牺牲,父亲也因病而亡,母亲自杀。成了孤儿的王一花只好在表姨家生活。不久抗战胜利,她被马团长看中并强娶为四姨太,但她并不快乐。之后认识了李一和,这个担负着策反马团长任务的中共地下党员,却因一张酷肖王一花而实为死去妻子的裸体画被马团长误解。为此李一和被马团长抓进监狱去了势,王一花也被卖到长沙的妓院。党组织分别救出了李一和与王一花。为躲避马团长,王一花跟随李一和来到他的家乡都梁。她要嫁给李一和,李说自己已是废人,不能娶她。恰好都梁的大地主龙玉看中王一花,李一和劝王一花嫁龙玉,龙玉为此资助了湘南特纵队枪支弹药。王一花成了龙玉的五姨太。
第二阶段:都梁解放了。李一和放走了龙玉,避免他成为革命群众的批斗对象。香椿园里大太太自杀、三姨太逃跑、四姨太云凡重回云雾寺做尼姑,王一花无处可去。王一花是作为地主婆挨批斗时,被台下的乞丐吴天成看上的。从这时开始,吴天成就疯狂地喜欢上了王一花。云凡也回到香椿园,与王一花一起每天活在惊悸中。虽然二人都被安排了工作,但为了能平安地生存,经过激烈痛苦的思想斗争后,云凡嫁给了吴天成的乞丐师傅老三,王一花则主动嫁给龙玉家原来的长工邓子彪。已被政府安排上学读书的吴天成,得知王一花嫁人后痛不欲生。王一花嫁了才知道,邓子彪因受自杀的大太太惊吓而没有了性能力。
第三阶段:国家文化扫盲迫切需要有知识的人,王一花因读过中学被幸运地选中。她到都梁师范学校短期培训后,就要去乡下小学做教师。王一花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也被解放了,自己不再是地主婆,而是一个社会需要的有用的人了。王一花为此欢呼雀跃。但她没有想到吴天成放弃去长沙读大学的机会,也追随她来参加培训。培训结束时,王一花在吴天成的留言本上写了一首嵌有“只等来世”的藏头诗,并夹了一根自己的头发在里面。王一花被分配到离都梁城120里远的青石区白塘村小学。吴天成去了另一所学校。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工作地址。吴天成想念王一花,但没有人告诉他王一花在哪所学校,吴天成决定自己一个村一个村地寻找。
第四阶段:王一花在白塘村小学充分体会到了自己的价值。她喜欢这里淳朴厚道的人,甚至喜欢这里的牲畜。白塘村的书记李连根喜欢王一花的“乖态”(漂亮),青石区副区长张宝山也喜欢,两个人为此常有一些彼此猜忌的小插曲。张宝山因为不想划王一花为右派,又无法完成上级定的右派指标,就自己顶替王一花做了右派,因而被解去副区长职务,自愿下放到白塘村小学教书。王一花知道后,内心里充满了对张宝山的感激和歉疚。王一花发高烧说呓语,张宝山晚上就守在她的门外。为了报答,王一花引诱张宝山上了自己的床。在李连根的帮助下,王一花与邓子彪离了婚,嫁给张宝山。李连根为补偿邓子彪,把自己的女儿玉英嫁给了他。王一花与张宝山生了两男一女,分别叫一滴、一点、一芬。张宝山打猎时意外死亡,王一花成了寡妇。吴天成一直单身,通过一步步的调动,也来到了白塘村小学,住在王一花隔壁。由于一次畸形的爱意表达,被定性为反革命罪判了9年刑。王一花悬梁自尽,被李连根救下。
第五阶段:恢复高考时,一滴、一芬同届考上重点大学。那一年王一花50岁,调回都梁城工作。吴天成刑满释放,忙于落实平反的事。王一花主动去找吴天成,他却说等平反后再和王一花到一起。52岁时,王一花在家里迎来了爱恋自己33年的吴天成,吴天成却因为兴奋过度中风。出院后失忆,不认识王一花了。几年后,王一花来到在广东工作的女儿一芬处,发现她和有妇之夫在一起。吴天成看了当年李一和画的裸体画后,恢复了记忆。这时,两人都近70岁了,在珠海办了婚礼。吴天成带着王一花买回了两件电动的成人矽胶制品。这天晚上,两人看着茶几上的矽胶用品运动,都觉得回到了45年前。吴天成对王一花说:“你就是我的毒药!你把我毒死吧!”
从以上的小说内容复述中,可见主人公王一花的人生历程,基本体现在与不同男人的关系上。她的一生大体经历了被迫(与马团长、妓院)、无奈(与李一和的想嫁不能和与邓子彪的不嫁不行)、报恩(与张宝山)、寻求真爱(与吴天成)的情感过程。换言之,也可以说是王一花迷失自我、发现自我、寻回自我的过程。找到自我的真正爱恋所在,是曾维浩为王一花苍茫的人生路途点亮的一盏灯火,更是为读者传递出一种体现人性温润的希望和安慰。
与10年前《弑父》的否定性主题指向和繁复的处处象征隐喻的结构形式不同,2008年的《离骚》开始真切地肯定,开始坚实地踩在现实的地面上,开始细节化地描述真实可信的喜怒哀乐,开始以民族化的立场和形式表达对人类生存处境的持续一贯的关注。在我看来,《离骚》体现了曾维浩转变自己写作形式的有效努力与实绩,但他对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并没有改变,他只是把自己的理性思索更加中国化和具体化了,以更好地抵达形象大于思想的写作境界。
是的,我们可以说《离骚》是一曲真爱的礼赞,我们也可以说《离骚》表现的是美好人性在幽暗历史戕害下的韧性品格,我们还可以说《离骚》写出了灵与肉的分离和爱与美的升华等等,种种研判皆因作品丰富的内涵,为我们提供了阐释的多种可能性。我以为,若不是从王一花而是从吴天成等男人的角度看,《离骚》讲述的恰恰是一个关于人生缺憾的残酷故事。在这个近40万字的讲述中,包括吴天成在内的男人们对王一花的倾心,都不是缘自“情”而是“欲”,甚至是赤裸裸的欲念。马团长的强娶、地主龙玉的喜欢、邓子彪的非礼、张宝山的甘愿下放,都是因为王一花的“乖态”(漂亮)。吴天成喜欢王一花也是起于欲念。
吴天成出场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我就是想见那个骚货!”随着情节的向前推进,吴天成和李大谋、老三等人议论王一花的时候,话题都止于她的“乖态”及“奶子”等身体部位。接着是看王一花洗澡时的身体。吴天成去师范学校培训时写给王一花只有一句话的信:“我就是喜欢你这个骚货!”吴天成寻找王一花所在学校的途中借宿山里农家,无意间窥到江湖郎中给不育农妇“治病”,也想到王一花的身体。吴天成调入白塘村小学,把与王一花住处相隔的木板烧出洞来伸进自己的“阳物”,因此成为反革命分子被判刑。吴天成在即将得到向往几十年的王一花身体时,因兴奋过度中风。最后,已近古稀的吴天成和王一花看着矽胶制品的运动,都觉得“一种飞翔的快感缓缓到来”。
诚然,在男女情感的具体表现上,情感(情)和情欲(欲)难以分清,或者说是互为表里。但在《离骚》中,吴天成对王一花的爱恋是先欲后情,还是欲中有情?在我看来,曾维浩写“欲”多于写“情”,是基于他对人类生存境遇的个体化思考与判断:欲中含情,欲情并生。于是,小说中的男女不但要忍受欲念不能实现的肉体折磨,尤其还要经历由此产生的精神痛苦的煎熬。当彼此最为倾心的吴天成和王一花终于走到一起的时候,却只能借助“他物”在感觉里体会爱意的融合,这种有缺憾的“终成眷属”,是《离骚》写得最温暖也是最残酷的地方。
《离骚》中的情感表现以男女之情为主体,也融汇着友情和亲情。友情是作品里最能显现人性美好的地方。与男女之情比较,友情几乎无懈可击。吴天成与老三、王一花与云凡、李一和与罗麻子、张宝山与李连根等,这些人物之间的友情表现,是《离骚》最为温暖的内容。而亲情显示的则是人生的缺憾与不足。如吴天成的父亲刚死,母亲就和学徒私奔;玉英和父亲李连根的芥蒂等。当然,就小说整体来看,除了对马团长的单向度描写之外,《离骚》中几乎没有一个伦理意义上的坏人,所有的人物都显示出或多或少的合乎情理的瑕疵,这体现了曾维浩相当不俗的文学功力。
总而言之,以我的理解,曾维浩的《离骚》虽然已不再是《陀儿与沙儿》《弑父》那种现代主义味道浓郁的写作形态,但在简劲圆熟的叙事语言、真实丰满的形象刻画里,贯穿的仍然是作者对人的生存境遇的持续关注和深切思考。因为表现的真切与特别,我们就能在其中感受到“现在怎么样”和“应该怎么样”的映照、指引。我想,这是曾维浩小说的荣耀,也是我们作为读者的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