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合为什么被称为“婚”?浅谈古代的婚礼及择偶标准

  “婚”字本为“昏”,《礼记·昏礼》中写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这里用的都是没有女字旁的“昏”,而且最初的《礼记》的原文写作“昬”。

  许慎《说文解字·女部》解释“婚”字时这样说:“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日婚。从女从昏,昏,亦声”。

  《白虎通义》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又因为女子出嫁从夫,改变了自己的姓氏,所以“婚”字从女从昏。

  “婚”其实有两个意思,一是指男婚女嫁的婚礼这件事,二是指女方的父母。相对的男方的父母就被称为“姻”。所以,中国的婚姻自古以来,都不但是男女夫妻二人的小事,而是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大事。

  因为古人讲究天人合一,男女成婚是阴阳相合的事情,那也要遵循阴阳交替的自然规律,天亮之前,甚至三更半夜接亲,黄昏拜堂是我国古代传承几千年的习俗。

  男为“阳”,女为“阴”,男子接亲,阳往阴来需要赶在太阳升起前,所以凌晨时分就要接亲。黄昏时刻又是一天的阴阳交替相合的时刻,男女结合正暗合了阴阳之数,拜堂之后正合适晚上洞房。

  直到民国时期,林语堂先生的名作《京华烟云》中也是写到:这时桂姐在和曼娘的母亲与姚太太正商量事情。婚礼要在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左右举行。

  关于“婚”的定义,还有其它典籍中也有不同的解释,比如《礼记?经解》郑玄注:“婿曰昏,妻曰姻。”《诗经?郑风》孔颖达疏:“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还有说法认为婚、姻仅指结婚双方的父亲,不包含母亲。

  但是不管怎么说,自古以来婚姻对人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大事情,是人伦大礼,是终身大事,不仅关系到男女夫妻双方个人的人生和未来,也关系到双方家庭甚至亲族的未来。

  所以古往今来的“婚”都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拜堂之后,送入洞房那么简单。

  朱熹曰:夫妇,人伦之大纲。

  我国自古以来,都非常重视婚礼,尤其是在以古代,“伦理”就是社会道德要求和行为规则,但是古人认为“婚礼”是礼的根本。

  古人认为男女双方结两姓之好,“敬慎重正而后亲之”,只有在婚礼上夫妻双方遵循礼法,恭敬谨慎,才能进一步相亲相爱,以此来确保夫妇之间的道义,然后在家庭中确定父子之间的亲和关系,进而在朝堂上有正确的君臣关系。

  《礼记·昏礼》中有云:“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也就是说人这一辈子的礼节中,婚礼是其它一切礼节的根本。

  《礼记.内则》有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曲礼》有云:“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说的都是男女婚嫁的事情。

  因为古代长期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在婚礼中男子是主动方,称为“娶”,更早的称为“取”,意思就是把别家的女儿取回自己家来。女子是被动的一方,称为“嫁”,或者称为“归”,也就是说女子出嫁才有“家”,所以“嫁”这个字也是从女从家的。《诗经·周南·桃夭》有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意思是说是指这位女子就要出嫁了。

  嫁娶的先行步骤是要“提亲”,又称为“下达”,男女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亲,一般来说是男方主动,女方主动的也可以,但是会有降低身价之嫌。比如《红楼梦》中柳湘莲质疑尤三姐:“难道女家反赶着男家不成?”

  提亲经过对方(一般是女方)父母同意后,男方才可以行“六礼”,行过“六礼”才算嫁娶完备,才能拜堂成亲。

  《仪礼》中有详细规制,“婚礼”的整套仪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俗称“六礼”。

  提亲之后就可以走婚礼的流程:“纳采”,就是指男方备好礼物派人送到女方家,请女方接受求婚,一开始的时候纳采的礼物是雁,因为大雁是忠贞之鸟。后来就渐渐的不限制了,只要是有吉祥美好寓意的物件就可以了,比如羊、鹿、鱼、绸缎、酒米、首饰等等。

  纳采之后是“问名”,男方请媒妁往女家询问女方的名字、生辰八字,主要是用来合婚占卜吉凶。《礼记·曲礼上》有云:“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古代立法森严,男女大防严重,青年男女不经过媒人连彼此的姓名都不能互通。

  后来随着“问名”的范围越来越广,社会等级越高越复杂,不仅要问女方的姓名生辰,还要问女方的嫡庶出身,容貌、健康、财产状况等。

  问名之后是“纳吉”,男方拿到女方的生辰姓名之后,占卜得吉兆,就请媒妁送到女方家里,请女方接这个吉兆。接下来的”纳征“才是真正的下聘礼。

  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数量多少就要看男方的家庭环境了,大户人家自然是重重的聘礼,贫寒人家有时候几十斤粮食、半匹猪肉就能娶一个媳妇。

  一旦男方下了聘礼,就意味着男女双方婚约完全成立,开始受社会律法的保护,如果想要悔婚什么的可不是闹着玩的。比如在唐代,行过”纳征“之礼后,谁要悔婚先挨100大板,打完再断案。

  尤其是女方,如果要悔婚退婚的话,不仅女子的父亲要挨板子,还要返还人家男方双倍的聘礼才行。就算娘家偷偷把她嫁人,官府也会帮忙把女子追回来,再嫁给原来下聘礼的男方家。

  当然了既然都走到这一步了,一般也都是奔着结婚去的,下面就可以“请期”,就是男方选一个好日子,然后请女方同意在这个日期举行婚礼。这个习俗在现在一般被称为“送日子”

  接下来就是主题部分了——“亲迎”,也就是迎亲,指的是新女婿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子。这个仪式大家就更熟悉了,虽然从周王朝至今都代代流传下来,各朝代繁文缛节、各地方礼仪风俗都不尽相同,但是基本上都是新女婿来接亲,和新娘子一起向岳父岳母行礼,然后把新娘子和嫁妆一起接走这么一个流程。

  《诗经·大明》中有周文王迎娶正妃太姒的盛大场面描写,“亲迎于渭”“ 造舟为梁”可以说是非常显耀盛大有排面的“亲迎”场面了。

  在”亲迎“之后还有一个礼节叫做“合卺”,所谓“共牢而食,合卺而酳”卺就是一个瓠瓜分成的两个瓢,里面盛着酒,新郎新娘一人一个喝了漱口,象征着此后夫妇一体,相亲相爱,同尊卑,共荣辱。这就是“交杯酒”的前世今生。

  至于“拜堂大礼”是南北朝时期才形成的固定的婚姻礼仪,放到了”合卺“之前,新郎新娘参拜天地、祖先、男方父母、尊长等,有的朝代还需要拜家庙。

  比如《白鹿原》中白孝文娶亲就是这样的场面:白嘉轩以族长的名义主持了儿子和儿媳进祠堂叩拜祖宗的仪式。这种仪式要求白鹿两姓凡是已婚男女都来参加,新婚夫妇一方面叩拜已逝的列位先辈,另一方面还要叩拜活着的叔伯爷兄和婆婶嫂子们,并请他们接纳新的家族成员。

  然后就是喜闻乐见的“洞房”了,这个也是永远不会被忽略的重要环节。

  此外,婚礼还有“三书六礼”“三媒六聘”的说法,其中“六礼”上面都说过了,“六聘”和“六礼”是一个意思;“三媒”指的是要有三个媒妁,男方请一个,女方请一个,中间还有个牵线搭桥的,她们互相沟通,协调帮助男女双方完成婚礼程序。“三书”一般指的是聘书、礼书和迎书,是婚礼的书面形式。

  比如《金瓶梅》中西门庆女儿西门大姐儿要嫁给东京八十万禁军杨提督亲家陈家,书中写到:(西门庆对王婆)说:“他那边有了个文嫂儿来讨帖儿,俺这里又使常在家中走的卖翠花的薛嫂儿,同做保山,说此亲事。干娘若肯去,到明日下小茶,我使人来请你。”

  西门庆说的“讨帖儿”就是“问名”,文嫂是陈家的媒婆,薛嫂是西门庆这边请的媒婆,如果王婆也想去,也可以做中间的媒婆。

  此外婚礼还要配套礼服,古代的新郎是红袍桂冠,类似于中状元一样装扮,因此结婚又称“小登科”,新娘子要着凤冠霞帔,穿大红嫁衣。

  至于坐大红喜轿出嫁是宋朝才有的风俗,发展到近代连抬花轿都衍生出一系列繁文缛礼。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八抬大轿”只是一种好听的说法,尤其是在古代不是随便哪个新娘子都可以坐得。

  古代婚礼的礼数细节真的非常复杂,不仅各朝代不尽相同,每个地方在大框架之下也有不同规矩。

  因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所以,也只有达官贵人才会特别讲究每一个细节,庶民百姓一般也都简化而行,流传到今天又融入了西方的婚礼因素,变得更加多元化起来。

  但是不管在什么时候,”纳征(下聘礼)“和”亲迎“这两项都是不能被省略忽视的重要环节,即使现代结婚也一样。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婚姻从来都是人生大事,终身大事,不但关系到夫妻双方的个人幸福,尤其是在古代宗法制社会,还会严重影响到双方家庭和亲族的发展。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首先就需要挑一个好对象,这个自古至今都是双向选择的。

  就算是古代的“盲婚哑嫁”包办婚姻,男女双方不能自由恋爱,但是他们的父母也会慎重的互相考察一番,不会轻易成婚。

  古代是宗法制社会,家的定义不是单纯指父母为单位的小家庭,而是指家族。因此,男女婚姻不仅关系到这对夫妻日后的生活,更关系到家族命运。

  当然首先考虑的是家族的利益,基本上不是出于经济需要就是出于政治需要,在封建等级森严的情况下,门第观念是大家族家长们为儿女婚姻考虑的首要因素,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门当户对”了。

  比如《喻世明言·闲云庵阮三偿债》中官宦陈太常给女儿招女婿时就是这样的:那陈太常常与夫人说:“我位至大臣,家私万贯,止生得这个女儿,况育才貌,若不寻个名目相称的对头,枉居朝中大臣之位。”便唤官媒婆分付道:“我家小姐年长,要选良姻,须是一般全的方可来说:一要当朝将相之子,二要才貌相当,一要名登黄甲。有此一者,立赘为婿;如少一件,枉自劳力。”

  虽然男女双方的个人意愿被忽略了,但是“门当户对”的择偶观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男女双方的社会等级、家庭条件、教育背景都差不多,这样的话他们的个人修养、思想观念和兴趣爱好应该也有共同之处,成婚之后相处起来也更容易。

  自古的男女择偶的观念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基本上主流就是“重德不重财”,唯有德行优良才能兴家旺族,传家持久,如果只有钱财,但家风不良,富贵恐难保长久,家庭难保安宁。

  明清女子教育的《闺范》曰:“婚娶而论财,夷虏之道也,君子不入其乡。古者男女之族,各择德焉”,就是认为男女婚嫁,男方的聘金和女方的嫁妆都不重要,世俗的人才只关注钱财多少,忽略了对方的德行和人品才是主要的。

  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江南第一家”的郑氏家族在其家训《郑氏规范》中规定: “婚嫁必须择温良有家法者,不可慕富贵以亏择配之义。其豪强、逆乱、世有恶疾者,毋得与议。”也就是说郑家的儿女谈婚论嫁,一定要选择性格温良有家教的对象。

  比如《红楼梦》中的薛宝钗虽然个人条件非常好,但是因为她出身皇商之家,还有个倚财仗势,闹出人命案子的“呆霸王”哥哥,她的婚事就很难了。即使在贾府经营“金玉良缘”多年,贾母也从来没看上她,其他京城中的高门大户也没人愿意娶她。

  当然也有流离乱世,家境贫寒的人家,也就顾不上么多了。《白鹿原》木匠卫老三嫁女就只看钱,其它一概不管:这个女子是一个穷家女子,门不当户不对已经无从顾及。木匠卫老三养下五个女子,正愁养活不过,只要给高金聘礼,不大注重男人命软命硬的事。

  但是本着对儿女负责的态度,古往今来,只要有家庭条件的大部分的父母还是更注重考察对方的家世和人品:

  男方考察女方主要是以家世背景为主,因为好的家世才能更好的保障女子有好的家教;女方考察男方主要是看男方的个人资质和人生前途好不好,家世反而是其次的。古人本来就讲究“抬头嫁女,低头娶妇”,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很多出身贫寒的状元能娶到宰相女儿的原因,虽然也是少数。

  大部分的大家族联姻,还是要选择实力相当的门户结成姻亲关系,至于这一对男女婚后是否能产生感情,过的幸福其实不太重要,主要他们能相敬如宾,别闹离婚,生儿育女,凑合过日子就可以。重要的是两个家族之间加强了关系,这样就可以互相助益,共同提升社会地位,。

  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王、薛、史四大家族就是联络有姻亲关系,基本上是以贾府为中心,辐射扩散的。后来贾府为了家族武荫转清流的家族转型,又向外与姑苏林家、国子监李守中联姻,还与江南甄家也有姻亲关系等等。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姻亲关系网络,不管是在金陵本地,还是京城朝中都有共同的利益网络,“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也是贾府虽然子孙不成器,但是能保持百年富贵的一个重要原因。

  到了现代社会,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包办婚姻早就成为封建糟粕被抛弃,父母长辈也很少再干涉,顶多帮忙把把关。

  基本上两个人只要相爱,决定携手共度一生,见一下双方父母吃个饭,或者搞个订婚仪式或者省略,直接就拿着户口本去领结婚证,相当于古代的“三书”合一,法律意义上就算是夫妻了,盛大的婚礼也都成了形式和点缀。

  虽然结婚是两个人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但是真正婚后的生活,却很容易发现还是关联到了男女双方的家庭,比如孩子的抚养、老人的赡养、家庭财产分配、亲戚关系等等都是婚姻中最容易触礁的现实问题。

  综上所述,男女结合称为‘’婚‘’是自古发展演化而来的说法,婚是人伦大礼,也是人生大事,不仅是男女双方两个人的事,还是会关系到双方家庭亲族,婚姻,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南山橘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