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那些有着“父妻子继”风俗的部落,他们不觉得违背伦理吗?

  父亲去世,小妾就归儿子,这种婚俗在今天听来不可思议,但在古代,却广泛存在并流行于少数民族中。

  西汉时,我们最熟悉的中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被汉元帝嫁给匈奴呼韩邪单于,谁知三年后,这呼韩邪单于就去世了。这呼韩邪单于刚死,他的儿子雕陶莫皋就要收继王昭君这位庶母,这让王昭君感到非常难以接受,她便上书汉廷请求归汉,可汉成帝却令她“从胡俗”。

  就这样,王昭君只好嫁给了她的继子。

  南北朝时,北周为与突厥联姻,将一公主嫁给了突厥的他钵可汗,这可汗死后,他的儿子庵罗不仅继承了他的汗位,还顺便收继了这位公主。而在庵罗死后,这公主又成了庵罗儿子的小妾。

  隋朝时,义成公主被嫁给东突厥的启民可汗,启民可汗去世后,他的儿子始毕可汗继位,顺便收继了义成公主,后来,义成公主又陆续成为处罗可汗、颉利可汗的女人。

  在唐朝,宁国公主下嫁回鹘英武可汗磨延啜,磨延啜去世后,宁国公主差点被拉去殉葬,幸好她凭自己的聪明智慧逃过一劫。后来磨延啜儿子继位后,她也被收继了。

  在蒙古贵族统治中原前,收继这种婚俗还是非常盛行。蒙古帝国建立时,《成吉思汗大札撒》中甚至明确规定:“父亲死后,儿子除了不能处置自己生母,对父亲其他妻子都可以收继,或者将她嫁给别人。”

  譬如成吉思汗去世后,他的小老婆木哥就被窝阔台收继了;而托雷去世后,他的妻子拖胡思就嫁给了托雷的儿子旭烈兀。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需要说的是,除了“父妻子继”,古代少数民族最常见的还有兄弟死后,妻子由兄弟收继。

  如唐朝时,燕郡公主下嫁契丹松漠郡王李郁于,李郁于去世后,他的弟弟继承了他的爵位,同时收继了燕郡公主。

  又如辽道宗的女儿嫁给萧挞不也,不久萧挞不也去世,辽道宗的女儿便被萧挞不也的弟弟收继了。

  在很多少数民族相关史料中,谈及收继婚俗,父妻子继和中妻弟及总是相提并论的。

  如《汉书·匈奴列传》中所载的:“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晋书·吐谷浑》中所载的:“父卒,妻其群母;兄亡,妻其诸嫂”等等。

  显然,这样的婚俗在我们看来,非常伤风败俗,伦理丧尽。然而在古代少数民族中它却那么普遍,那么他们不觉得违背伦理吗?

  老实说,他们根本不会觉得。因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收继婚之所以可以长久存在,是因为它有几个好处。

  第一,保留财产

  古代的游牧民族中,妇女不仅是繁殖后代的工具,还是重要的劳动力,她可以劈柴挑水操持家务,也可以喂马放羊挣钱养家。为了娶一个老婆,男方需要送上大量的财物,牛、马、羊,而且越多越好,如此婚姻难免就有了买卖的色彩。

  所以某种程度来说,她们是一种有着特殊性质的财产。

  可是在那个政治经济都极其不稳定的环境下,一位妇女失去了丈夫,只能再寻求下一段婚姻才能生存,那么放走一位妇女,就等于流失了财产。

  再者,在丈夫去世后,他的妻子作为家族重要成员,也有权利继承他的财产,若是让她带着亡夫的遗产改嫁别处,等于让氏族的财产外流。

  如此,让氏族其他男子收继这位妇女,便起到了保留财产的作用。

  第二,保证家族血统纯正

  从古至今,人们都非常重视延绵子嗣,尤其是很多少数民族,对血统更是看重。如《史记·匈奴列传》中所称的:

  “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

  可见他们最担心的是种姓消失。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这位妇女生了孩子,丈夫死后要改嫁,她是带走孩子还是不带走呢?带走了就影响宗族子嗣的延续,让宗族血统外流。不带走又是骨肉分离,违背人性。

  如此,该妇女便只好让氏族中其他男子收继,而且最好是同宗的子侄兄弟,以便抚养幼儿,保住氏族种姓。

  第三,快速繁衍人口

  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他们的生存环境很是恶劣,终年在原野中劳动斗争,这很消耗劳动力。另一面呢,那时候常有战乱,人口消耗非常大。而一个民族的延续与人口紧密相关,因此如何繁殖人口就成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而他们终年逐水草而居,交际圈子非常有限,想要短时间内找到个配偶真的不容易。像这种婚俗就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可以很快步入婚姻,并且快速繁衍。

  而同样因为社交圈子狭窄,该妇女也更愿意嫁给同族的男子,毕竟多年相处比较熟悉,有感情基础。

  正如《后汉书·西羌传》中所载的:“父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婆嫂,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

  更值得说的一个好处是,新婚那些繁文缛节都可以免了,省去了很多经济成本。

  此外,还有为了维护家族环境稳定的,因为常年战争,加上游牧生活居无定所,人员管理难度非常大,而人口被他们视为家族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有人员流失,便会对这种稳定构成威胁。

  以上,便是收继婚俗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当然,追究到底,最根本的原因是思想观念的影响。

  古代的这些少数民族,常年都在为生产和战争奋斗奔波,基本没有其他时间接受文化教育,譬如史料中的匈奴是“苟利所在,不知礼仪”,基本没有文化的熏陶;鲜卑族刻木为信,连四季都要通过观察年兽的孕期来分辨…

  这样的文化教育水平,加之他们远离汉族地区,所接触到的汉族文化是非常有限,那伦理道德、贞洁观念基本不会影响到他们,而且即便是后来蒙古族入主中原,受到中原文化的浸染,可是他们固有的本族文化都是难以撼动的。

  那些远离中原的少数民族,你又怎么跟他们谈儒家思想,礼义廉耻呢?

  而且很重要的是,她们的认知里,即使妇女再嫁,死后仍旧是第一个丈夫的妻子“死则归其故夫”,如此这些妇女便没有了心理压力。

  正是以上种种原因,古代这些少数民族才不会认为收继婚是违背道德的事情,而且他们都认为这是一桩好事,如果哪家男人去世了,妻子要嫁到外族,这同宗的男人都会被人耻笑,说他们没本事赡养自家女人和幼子,才只能让人家往外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