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一起因叔嫂合租导致的伦理悲剧

  三国时期的枭雄刘备曾说过,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比起手足而言,显然不算什么,因此纵观的一生,多次抛妻弃子,却始终没有丢下兄弟。但在现实生活中,兄弟和妻子之间,很多人都会选择后者。

  比如上海奉贤就曾发生过一起血案,吴某偶然间发现和自己合租同住的兄弟小杨,竟然在自己加班时与妻子葛某发生关系。怒上心头的吴某取起菜刀就准备动手,而妻子葛某害怕事情闹大,连忙跑出去报警。最后的下场如何?吴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吴某和小杨是同村的好友,自小一起长大,但两人一直以来都以好兄弟相称。吴某比小杨大了好几岁,因此早入社会,高中毕业后就辍学去往上海打工。在打工途中遇到了葛某,两人坠入爱河选择结婚。

  回到老家结婚的吴某刚好遇到毕业没有工作的小杨,两人不愧是好兄弟,小杨继承了吴某的老路,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便选择外出打工。在小杨的请求下,吴某决定带着小杨一起到上海谋生。

  就这样吴某带着妻子和小杨来到了充满机遇的上海,但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最难的是找到一处安身之地。为了省下一笔租金,小杨提议三人一起,自己平时睡客厅,吴某夫妻睡卧室。平时一日三餐,三人也可以一起吃。

  这个点子确实不错,但问题是吴某带着妻子一起,如果三人住在一间屋子里,多少有些不方便。但没想到妻子葛某却并不在意,还说出门在外就应该互相照应,最后吴某同意了小杨的请求。一屋三人住到了一起,平时小杨和吴某一起去上班,下班了也一起喝酒回家,过得也算轻松自在。

  但住在一起总是会发生一些尴尬的事,比如夜晚上厕所时,难免会互相遇到,早晚洗漱时,小杨也会被嫂子葛某单薄的穿着所惊艳。好几次小杨都对着衣着单薄的葛某暗地里咽口水,还梦想着吴某那天加班,自己没准有机会和大嫂一起单独共处一室。

  结果很快小杨的愿望就实现了,吴某因为工作要求,连续一个心情星期都要加班,住也住在工地。这让小杨的心就像多了25个小老鼠一样,百爪挠心。他做贼心虚地来到卧室内,发现嫂子葛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两人干柴烈火之间,发生了不可描述的关系。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某天工地因为停电,吴某提前回到家中。可回家却发现兄弟小杨不在客厅,卧室内更传来男人的声音。他推开门一看,果然发现自己的妻子不着片缕躺在床上,而兄弟小杨穿着短裤站在床边。

  被捉奸在床的两人很明显都被吓到,而吴某转身就去厨房拿出了菜刀,对着小杨挥刀。小杨还想解释,吴某根本不给他机会,三两下将小杨压倒在地。不过吴某多少还有一丝理智,他没有用刀刃而是用的刀背。

  在把小杨捆绑好之后,逼问其事发的细节。而吴某的妻子葛某,则称自己是被逼无奈,还跑出门找到物业报警。警方赶到后控制了吴某和小杨,并且将小杨送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发现,小杨右肩胛骨严重性骨折,构成轻伤。

  法庭上小杨和葛某一致声称两人没有发生不正当关系,事发当时葛某口渴,小杨前往给她倒水。而吴某仅凭自己的猜测和主观臆断,便对小杨行凶,造成其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吴某不仅没有惩治到小杨,反而自己进了监狱。事实上,光凭吴某的口头表述,根本无法证明小杨和葛某有不正当关系,如果想要证明妻子出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是书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是邮件;其次是物证,例如对方与亲密的照片;视听材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以及证人证言,其他目击者提供的证据。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果其因为某些客观因素,无法自行搜集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进行取证。

  显然吴某并没有以上的证据,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取证,在没有证明葛某出轨小杨的前提下冲动行事,最后反而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所以从吴某的身上也能够得到一些教训,做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不可鲁莽冲动。

  如果吴某在发现妻子二人的丑事后,并没有立刻发作,而是拍照留下证据,或许这起案件的结果便会发生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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