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导致136亩蔬菜绝收,损失惨痛!菜农的血汗钱究竟谁来赔?
山东烟台莱阳市菜农宋宗春,种植了136亩蔬菜,但前几天,这些蔬菜突然开始出现叶子卷曲、发黄,然后大面积死亡的现象。
宋宗春这一茬菜全没了,好几个月的辛苦一下子打了水漂,直接造成经济损失40万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氯含量超标“烧光”蔬菜苗
3个月前,宋宗春的菜地,还是绿油油一片,但是4月份时,他给菜地里的油菜和生菜施过一遍肥后,蔬菜开始大面积死亡。
今年4月,为了提高蔬菜品质,宋宗春花了6000元购买了3吨“嘉诺生命源酵母复合肥”,复合肥包装袋上写明,这是一种水溶性五硝基黄腐酸高活性天然矿物质功能肥,含腐植酸,养分全面,有抑制病虫害,生根壮苗等作用。
但是,在按照说明施肥之后,事情并没有向宋宗春预期的方向发展。第五天蔬菜开始出现黄叶、卷卷叶、不长毛根等症状。宋宗春种了136亩油菜、生菜,本来打算出口日本,但是用了生命源酵母复合肥后,苗全烧了。
为了弄清蔬菜大面积死亡的原因,宋宗春多次来到当时购买化肥的烟台海阳农业之星农资经营部,但经销商于全强却表示,“这事儿跟化肥质量没关系,可能是药桶里面有除草剂,或者在前期出现冻害”。
宋宗春并不认可这种说法,因为相邻地块,条件基本一样,种的种子也一样,没用这种复合肥,蔬菜长势喜人,他怀疑是化肥的问题。
化肥到底有没有问题,需要找专业机构来检测。宋宗春找到海阳市市场监管局求助,经过市场监管局调解,宋宗春与经销商达成协议,对化肥质量进行检测:如果氯离子化验超标,属于化肥不合格,经销商出检验费,如果化肥检验合格,检验费宋宗春出。
经过检测,宋宗春购买的号称含有腐植酸的“嘉诺生命源酵母复合肥”,腐植酸含量为零,不合格;并且氯含量3.5%,超出国家3%的标准。可以认定这一批化肥都超标,不合格。
菜农维权困难屡吃“闭门羹”
拿到检测结果后,宋宗春多次来到农资经营部寻求解决办法,但是却吃了好几次闭门羹。
“为了维权,我隔三差五就去一趟经销商于全强的门店。但是直到现在,快两个月了,门店一直关门,于全强也不肯露面。”宋宗春说。
更令人震惊的是,今年5月份,于全强就因为这种复合肥标签问题,被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2万元。不过,对于复合肥的质量问题,监管部门还没有做出处理决定。结果不到3个月,这款复合肥又出问题了。
(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信息)
农资店关了门,经销商也联系不上,宋宗春只好找到了这种复合肥的生产厂家——潍坊阳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方表示,复合肥包装有问题,怀疑是经销商在造假。
从外观上看,两个化肥袋子的确存在明显差别。特别是,企业名称上面的红线,一个位置高,一个位置低,底部的红色区域一个宽,一个窄。并且宋宗春的化肥袋里有一张合格证,上面写着生产日期是2020年5月10日,但那时候,厂家并没有生产这种腐植酸复合肥。
既然厂家没有生产,那宋宗春从海阳购买的这批复合肥到底是哪来的呢?
为了弄清真相,厂家代表和宋宗春一起来到了海阳市市场监管局举报,但工作人员表示,这事需要海阳市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一起来处理。
但是此前,宋宗春已经跑了行政执法局、农业局数次,这事始终没有人管。
“就没有人管,我找谁呀,经销商不出面我找谁呀。”宋宗春维权无门。
面对厂家和宋宗春“查清这批问题化肥来源”的诉求,海阳市市场监管局、海阳农业农村局、海阳行政执法局三方也是互相推诿。
海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根据政府的一个分工, 把相关检查情况通过案件移送函的形式,交给海阳区农业农村局。
海阳农业农村局
按照我们工作职责,我们都已移交给执法部门了。
海阳行政执法局
不合格产品属于市场监管局。
海阳市市场监管局说这事儿该农业农村局管,农业农村局说这事儿该行政执法局管,行政执法局说,这事儿归市场监管局管。一圈下来,厂家和宋宗春都沉默了。
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如何维权?
其实,宋宗春,并不是个例。
近年来,各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趁虚而入,将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销往市场,牟取不义之财的事件屡有曝光。若农民朋友购买了虚假产品,短时间会导致辛苦耕耘却颗粒无收,长时间则会损害土壤等生态环境。
和宋宗春一样,许多种植户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不知道如何维权,要么就是维权无门,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自己承担损失。
遇到此类问题,农户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收集证据农户买到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第一时间要做好证据的收集,证据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保留假冒伪劣产品,购买票据等为日后的维权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二)寻找同伴农资产品纠纷,有可能受害者并不是只有你一人,为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增加维权的成功性,建议您积极在周围寻找其他权利被侵害的农户,大家共同组团维权,更能引起重视,只要证据确凿,也更能维权成功。
(三)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作为受害者,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农业等行政部门举报,严厉查处销售者、生产者的违法行为。
(四)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作为受害者,也可以积极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遇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作为受害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提交完整的维权证据,用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针对假冒伪劣农资的问题,国家近几年也在加强监管打击的力度: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用3年时间重点整治假冒伪劣农资问题。
2021年7月26号,最高法出台《意见》:严惩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
农民朋友们以后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放心维权、大胆维权。
信息来自齐鲁网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江蔬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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