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玩弹弓和钢珠弹 这名车主把自己玩进了拘留所
爱户外运动的人,常把刀、铲之类的工具带在车上,以备不时之需,也是常事。但有些东西用完要及时放到家中,不能随便携带。有人玩得忘乎所以,把不该带的东西带在车上,结果把自己玩进拘留所。
前天(17日)下午两点多钟,一辆挂武汉车牌的私家小车,在途经樊西高速公路入口处时,被在此处进行治安检查的樊城公安民警拦下。当民警打开该车的后备箱时,大吃一惊。
樊城牛首派出所民警郑祥雨说到:“查获了一把单人大砍刀,一把工具锹,一把弹弓和数千发钢珠。”
当民警从车上查出这些“兵器”的时候,当时开车的司机朱某也有点懵了。据朱某交代,他并不是这辆车的车主,车是他从朋友陈某那借的。朱某说,他本来有辆挂本市牌照的车在武汉,但这段时间武汉对挂外地牌照的车限行,可他做生意,天天又离不开车。想到襄阳的朋友陈某的车,挂的是武汉牌照,一直放在襄阳用,便和朋友商量,两人先换辆车用几天。在征得陈某同意后,他准备把陈车开到武汉用。走的时候也没检查陈某车上到底都放了些啥东西,便匆匆忙忙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民警根据车牌当即找到车主陈某,陈某证实朱某说的都是实话。那陈某车上为啥会放这些违禁的管制刀具、弹弓和钢珠弹的呢?
陈某告诉记者:“车上放的钢珠和弹弓,都是夏天的时候去青海,打地懒用的。”
陈某交代,他是户外运动爱好者,上个月初,他一个人开车到青海户外运动,由于路途遥远,中间还要翻越很多山区,他怕遇到野兽,就带了一把刀和铁锹,放在车上以防不测。而弹弓和几千发钢珠弹是他在青海玩时买的专门打野兔和老鼠用。因为没用完,回来的时候放在车上就一起带回来了,却忘了从车上拿回家。由于陈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弹弓、钢珠弹,已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陈某处于三日的行政处罚。
全媒体记者:王晖 / 通讯员:冷晓冰
编辑:陈政 / 校对:代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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