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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

  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郝建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2年11月18日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意见,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郝建东

  同志任承德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承德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卫华

  同志任承德市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承德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甘明锋

  同志任承德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贾雷

  同志不再担任承德市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家口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陈红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干字〔2022〕170号文件通知,陈红梅等4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经市政府同意,

  决定任命:

  陈红梅

  同志为市第一中学校长;

  孙永青

  同志为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霍满明

  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处级);

  路太平

  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以上4名同志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玉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干字〔2022〕174号、180号文件通知,经市政府同意,

  决定任命:

  李玉清

  同志为市第二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石震春

  同志为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盛

  同志为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同志为张家口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向前

  同志为张家口全季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戴昀卿

  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巍洁

  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鹏

  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同军

  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靖

  同志为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曹献忠

  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晓辉

  同志为市接待服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枫

  同志为市第一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佃相

  同志为市第一医院副院长;

  陈长城

  同志为市第一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一年);

  郑紫磊

  同志为市第四医院副院长(副处级);

  孙富杰

  同志为张家口全季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免去:

  乔欣军

  同志的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院长职务;

  朱有平

  同志的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退休;

  李盛

  同志的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锦柱

  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副主任职务;

  王效军

  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冯向前

  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春水

  同志的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副场长(副处长)职务,退休;

  李森林、王宏斌

  同志的市第一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安排专项工作;

  曹向戎

  同志的市第一医院副院长(挂职)职务;

  林佃相

  同志的市第二医院副院长职务;

  郑紫磊

  同志的市第二医院副院长职务;

  石震春

  同志的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保定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11月15日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胜男

  同志为涞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万永田

  同志为涞水县民政局局长;

  马永富

  同志为涞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美夏

  同志为涞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韩 博

  同志涞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万永田

  同志涞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董海宝

  同志涞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贾辰浩

  同志涞水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11月15日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海宝

  同志为涞水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王 乐

  同志为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张 蓓

  同志为涞水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免去:

  王 乐

  同志涞水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职务;

  张 蓓

  同志涞水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

  雄安新区

  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11月14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章殿栋

  为雄县教育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崔丽娜

  的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