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普法
网购法律指南
它来了
它来了
它带着看不懂的规则
数不清的商品
算不明白的折扣走来了

虽然玩不明白
可是谁能抵挡双十一的诱惑呢?
为了让大家能够放心大胆地“剁手”
小编特地献上避坑指南
助力各位“决战双十一”!
付过的少量定金
都是“巨额”尾款的预告
一时冲动付了定金
还有后悔的机会吗?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对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退。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货物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这你说了可不算


如果是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熬夜、凑单、等“光棍节”
就是为了省点钱
过几天一看
却是明降暗涨的陷阱?

商家虚构原价、悄悄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这一秒还是尾款人
下一秒就成了收件人
有的快递十分钟送到
有的却永远无法抵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