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优劣案评选会议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
参加案件质量评查、优劣案评选会议
为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外部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2年11月9日下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常德市人民监督员对今年以来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听评,并从中选取了最具有代表性案件进行优劣案评选,两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活动。
会上,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霞同志对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员额检察官雷毓林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依据,阐明评查工作的意义,详细介绍了评分标准,并对拟评的个案逐案点评。
两名人民监督员认真翻阅了卷宗材料和法律法规,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文书制作规范等方面进行复核。评查结束后,两名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检察机关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了肯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担当意识,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下一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持续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监督渠道和方式,助推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摄 像 | 许本哲林
文 字 | 陈亭婷
编 辑 | 易千茜
审 核 | 朱方勇